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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買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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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墓買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範本(通用5篇)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轉讓公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轉讓的公墓現狀及範圍

甲方在 公墓整片排(包括尚未出售墓穴 孔);配套設施包括管理房、廚房、廁所、桌椅、辦公用品、音響設備、現有剩餘石材、用水用電、公路、通道、風景樹、水潭、魚池、平地、綠化地、墓地空地等等,自願將該公墓及一切配套財產轉讓給乙方建設、經營、管理、維護。

二、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整。

三、轉讓方式

甲方同意將該公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內容)及其建設、經營、管理、維護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

四、付款方式、時間

乙方應在甲方向乙方辦結一切交接手續後一日內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餘款 元在乙方經營管理 個月內確認甲方無違約後付清。

五、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將與經營該公墓有關的一切證照、批文、合同、協議、檔案等一整套材料在本合同簽訂後一日內交付給乙方;任何需要變更的事項(包括與 人民政府、市民政局等的有關係變更事項等等),甲方應辦理並及時與乙方辦理交接手續。日後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項,甲方仍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

2、甲方保證現有該山坵灣公墓不存在權屬爭議,建墓各項用地已經理賠清楚。若出現山坵灣自然村或溪坪尾自然或七蒲村村民的干涉,由甲方負責理清,不累及乙方;若出現洋頭自然村村民的干涉,由乙方負責理清,不累及甲方。

3、本轉讓前所形成的債務歸甲方承擔,因違法違規經營遭受處罰的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本轉讓後所形成的債務由乙方承擔,因違法違規經營遭受處罰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甲方確認現有公墓尚餘孔墓穴未出售。若實際狀況與此有誤差,則按以下原則處理;若實際尚未出售墓穴多於 孔,乙方應按每孔 元補充支付給甲方;若實際尚未出售墓穴少於 孔,甲方則應按每孔元支付給乙方。該多還少補款項可在往來款中直接支付或扣收,也可另行支付。

5、本合同簽訂後對該公墓各個墓穴每年應收取的管理維護費由乙方負責收取歸乙方所有。

6、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一日內與乙方辦理交接事項並離場;乙方隨即進駐,一切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享。

六、甲、乙雙方應誠實守信,嚴守商業祕密,甲、乙雙方應完全、全面履行合同忠實履行己方各項應盡義務,不得擅自終止履行合同。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若有違約,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轉讓款的.30%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2

合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條例法規、法律法規及規定。爲保障本公司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公司管理的穩定和發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管理部門對殯改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統一規劃,選擇購買了甲方_________號的墓穴,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幣別: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費(類別: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計:_________元整。

上述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

第五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核發的《墓地使用證》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六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由甲方負責綠化、清潔、保安等管理工作,並負責對乙方購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護、保管。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七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墓園內的設施(包括墓園、小件及墓穴綠化),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九條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務,客戶如需要須另行繳交服務費。

第十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送達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繫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附件

_________爲協議附件,效力同於本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墓地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於南寧市西鄉塘區街道辦事處村村民委員會第 村民小組甲方的責任山上,佔地積 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黃泥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期限爲永久性。

第三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計人民幣¥: 7000元(大寫:柒仟 元整);以後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條 雙方約定

1、甲方保證上述出租的墓地產權清楚。如因該墓地產權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墓地與村、組和其他村民沒有糾紛,如發生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甲方負責保證乙方人員上山及進出該墓地的道路暢通,對上山便道進行及時維護。

4、乙方系替長輩承租墓地。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終止合同規定

如因國家徵用、道路建設等因素導致本合同終止,甲方應協助乙方根據實際政策向徵地方申請辦理墓地遷移補償金,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分。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爲了安葬雙親骨骼需向甲方購買一塊墓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買賣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經甲方同意,選擇在甲方的()坡地中購買一塊地作爲墓穴,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費:( )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元。在簽訂協議書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人簽字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四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墓穴(地)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五條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員或者屯內人員干擾和阻撓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第六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七條 由於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手印):

甲方到場人員(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_____

公墓買賣簡單合同5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使用墓地事宜,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賣給乙方墓地坐落於,面積爲 平方米。該墓地總額爲 元人民幣,一次性結清。

第二條,乙方以後在使用或進棺甲方不得干涉。甲方負責照料墓地,保證墓地的設施、配置完整,免遭人爲破壞。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轉讓及買賣該墓地。

第三條:

1、合同期內如發生因國家政策變化或重大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實施,雙方免責。

2、若非不可抗拒力原因,合同期內甲方未盡職責,致使乙方墓地或其設施遭到破損。

3、未經協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自行終止本合同,按購墓費總額的20% 向對方繳納違約金。甲方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購墓款。

第四條:

1、如在合同執行中產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精神予以解決。如未能取得協商—致,可委託調解或依法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