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聘請乙方出任甲方 ,主持日常工作。
1.2 乙方主持甲方日常工作,直接負責經營、策劃廣告等宣傳推廣工作。
第二條:合作期限及保障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計_五_年期。
2.2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解除本合同,並簽訂合同解除補充合同。
2.3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約定履行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4 合同期滿,醫院所有權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作爲醫院法人,擔任醫院總經理一職,並享有總經理的職權;
4.2 甲方提供經營所需相關人員,包括主刀醫生一名(由甲方兼任)、面板科主任一名、護士長一名;
4.3 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及辦公場所並承擔相應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費、衛生清潔費用、醫療垃圾處理費用、現有職員工資及社會福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醫院的經驗推廣,並承擔相應的廣告費用,廣告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報紙、網絡、印製宣傳品;
5.2 乙方負責組建經營策劃所需人員,包括副總經理一人(由乙方出任併兼營銷總監)、經營助理一人(兼諮詢主管)、護士兩人、醫助或助理醫生一人、激光操作美容師一人、市場主管一人,並承擔招募人員相應工資及福利;
5.3 乙方有權依據此合同獲得相應回報。
第六條: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