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爲了彌補企業流動資金的不足,向貸款方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保證,爲明確有關事項,三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貸款方:****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一、借款用途
用於企業流動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50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收到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繳貸款。如經三分同意合同延期,應當簽約延期合同。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房產(或者商鋪、汽車、有價證卷、古董、字畫等)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自然取消,歸還抵押物。
2、借款方借款, 用於補充企業流動資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進行違法經營。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擔保人****,爲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自願與乙方負責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收款憑證、延期合同、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證照,抵押物品登記表,公證書,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要件,君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和保證人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