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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用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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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企業用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用工合同範本(精選5篇)

企業用工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爲期_____。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爲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工作。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際每週工作___天(___小時),休息___天。

2、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勞動報酬

1、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_____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___日。

3、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爲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規定執行。

2、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___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___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___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___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___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願繼續工作,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____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____%賠償。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____%,合同期滿不賠償。如乙方出境培訓,培訓費項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____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2、勞動爭議的程序爲: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透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爲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標準文字報上級有關部門:____________勞動局、__________人事局和__________總工會備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自至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職務)爲_______。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身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天,每天___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最多不超過40小時。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元/月。轉正後工資爲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所扣繳款項在工資單中列出。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病假工資。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從事以下競業限制行爲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給予相應罰金。

1、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爲他人經營或提供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過甲方出資或其它形式的培訓,乙方因個人原因辭職或離職,按培訓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的100%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第十條第一項競業限制內容的,除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外,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天內,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二、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三、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若透過環評工程師資格考試後,需繼續爲甲方服務三年,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如違反約定,乙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伍萬元整。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3

甲方(單位):

乙方(姓名):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xx起至xx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xx部門,從事xx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覈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爲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日期:

企業用工合同4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勞務人員總數____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爲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並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於每月__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爲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甲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__日(不少於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1、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_____元/人或月工資總額___%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___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監製的《深圳市勞務費專用發票》。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___項選擇。

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及義務,一致同意簽訂並遵守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有效期

協議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本協議即終止,如甲、乙雙方均認爲有必要延長,則重新簽訂協議。乙方與用工單位的工作關係解除,此協議自行終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協議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從事 崗位工作。

2、乙方應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用工單位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和所在單位的安排,乙方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第三條 協議期內雙方職責 (一)甲方應盡的職責

1、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負責處理乙方與

用工單位的勞務糾紛。

2、按協議規定由用工單位付給乙方勞動報酬。

3、甲方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建立保管好乙方人事檔案,乙方應繳納相應的管理費。

(二)乙方應盡的職責

1、服從領導,認真履行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指標和任務。

2、遵守所在單位的崗位責任制、綜合管理制度和各項規章制度,全心全意爲單位服務。

3、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德,履行公民義務,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利益,保守商業祕密,力爭爲單位多作貢獻。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和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籤協議中涉及乙方有關條款的規定。 (三)甲方與乙方之間屬勞務關係,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計劃生育等有關政策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規定:

1、工資由甲方每月及時以貨幣或轉帳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聯繫乙方的相關保險事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假期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由用工單位根據所在的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

2、用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在勞動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安排加班時,乙方應服從,由用工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另安排補休時間。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的,由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爲壹仟元整。

2、對損害甲方和用工單位聲譽,給甲方和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及違反國家法紀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給予乙方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3、對泄露用工單位祕密並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據損失情況,依法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勞務協議的解除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工單位可透過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泄露單位祕密,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6、與其它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

7、乙方主動提出與用工單位解除工作關係或主動離開用工單位的;

8、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甲方根據8、9款情形之一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二)所在用工單位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所在用工單位與乙方的勞務關係無法延續,所在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經所在用工單位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及乙方後,可將乙方退回甲方,甲方與乙方解除協議。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協議:

1、在正常情況下,甲方不按協議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主動要求離開用工單位,解除勞務關係,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告知用工單位及甲方,並徵得所在單位及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和所在單位同意乙方擅自離開的,乙方除須按所在單位規定賠償培訓費外,給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所在單位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五)違反和解除勞動協議後的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執行。

(六)對掌握用工單位祕密的員工,還需要簽訂嚴格保守用工單位祕密的協議,乙方離開一年內禁止在與用工單位存在競爭關係的行業就職。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條款與《勞動法》相悖時,以《勞動法》規定爲準。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國家無明確規定則按用工單位規章制度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