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保潔一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潔範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負責 甲方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金雅園小區4號樓辦公樓保潔人員 的管理。保潔人數爲1人。相關服務標準詳見本合同副件《日常保潔方案》。
第二條費用支付:
1、服務費用:保潔費爲每月 2100 元整(2100元/人)。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規發票後次月5日之前支付保潔費用。
2、乙方負責支付保潔員工資、保險、工服及其他福利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保潔所用的水、電、路三通。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2、甲方對乙方在保潔工作中的錯誤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加以制止。
3、因乙方保潔員工作不到位,經甲方批評指正後依然沒有改正,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人員。 乙方應在三天之內給予更換。
4、因乙方所派保潔員的行爲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所派駐甲方的保潔員保潔工作所需保潔工具相關耗材均有乙方按時,足量提供。
2、乙方所派駐甲方的保潔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服從甲方的領導。
3、乙方保潔員必須統一着裝、佩戴胸牌、衣帽整潔。
4、乙方嚴格按照日常保潔方案的要求完成保潔工作。
5、甲方提出的更換不合格保潔員時,應在一週內予以更換。
6、乙方人員對甲方的設施或財產等物品的'損壞、偷盜造成的損失,經調查屬實,乙方需按實際金額賠償甲方。
7、乙方人員在甲方工作中發生的意外傷害及造成他人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對保潔工作進行一次檢查,並由甲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方須按時付款,無正當理由逾期五天(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不付款,乙方有權撤回保潔員。逾期七天不付款(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應付月費用的10%。
3、在保潔過程中,乙方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標準,甲方可提出異議,如乙方拒絕或一週內不能作出整改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月費用的10%。
第六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期限及續約: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4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2、合同到期後需要延長或增加服務內容的,乙方承諾給予最優惠的價格。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均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以書面形式提出,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