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經協商,乙方同意將其檔案委託甲方保管,爲明確雙方責任,就檔案保管事宜商訂如下:
一、甲方:
1、負責乙方檔案的.保管以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按來函單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檔案中有關的證明材料。
2、負責辦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單位後的檔案轉遞手續。
二、乙方:
1、在合同簽定時,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檔案保管費共 元(中途終止合同,保管費不再退回)
2、應及時把合同期內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交給甲方整理歸檔。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原身份、各種福利保險(如:待業、醫療、養老等)以及本合同以爲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不續簽時,乙方應在期滿後一個月內將檔案轉出;逾期從第二個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費,逾期壹年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五、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透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