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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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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

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 元,人民幣(大寫 ):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託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後,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字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2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託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後,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字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3

塔吊出賣方:(甲方)

塔吊買受方:(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現有/套閒置,出賣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價每臺/套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二、 甲方出賣該設備提供:塔吊出廠合格證、技術監督局監檢證、起重機械設備登記表、牌、使用說明書等,並保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此塔吊的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四、 甲方保證此設備機械主機構狀況良好,塔吊附屬機構齊全,乙方裝車前清點,如有缺失乙方有權提出扣減出賣價或甲方採購補齊,保證塔機正常運轉。

五、 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 元,餘款付清後乙方運走塔吊,該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六、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塔吊簡單版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乙方爲進一步拓展建築機械租賃的山西市場,決定在祁縣投資建設建築機械租賃項目。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建設內容及投資

(一)、乙方投資3000萬在祁縣建設集儲存、租賃、維修、保養等爲主營業務的建築機械租賃項目;

(二)、乙方在20xx年12月1日前註冊成立北京保惠電力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和北京保惠恆達建築機械公司山西分公司;

(三)、項目佔地60畝,前期由乙方採用租賃場地方式經營,待條件成熟後,再由乙方徵用土地;

(四)、項目建成後,年可實現營業收入1000萬元,實現利稅100萬元;

二、相關政策支援

(一)、甲方爲乙方項目建設積極提供便利條件和相關服務;

(二)、甲方在經營期前三年且年納稅額達80萬元以上時,甲方把乙方所繳稅額的縣級留成部分全部用於支援乙方,第4年到第6年按縣級留成部分的百分之五十支援乙方;

(三)、甲方鼓勵和支援乙方在祁縣建設建築機械生產基地。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