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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委託合同範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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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委託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公司委託合同範文合集6篇

公司委託合同 篇1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爲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後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爲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並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爲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爲律師費。如果甲方委託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餘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後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2

茲有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定做服裝,根據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陸仟元整 小寫:6000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給甲方供貨,組織材料進行生產。甲方應預支付全額的 0 %訂金即(¥ 0 元),乙方交貨給甲方指定地點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合同剩餘 100 %貨款(¥6000 元)。

三、交貨規定:

交貨日期:月延誤期不得超過 3 天。

四、驗收方法:

乙方按甲方製作樣板爲依據制定款式、面料、顏色、數量。質量水準等供貨給甲方確認。

五、雙方責任:

1.乙方給甲方供貨時。甲方驗收,清點數量無誤則須給乙方付清餘款,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貨款,乙方有權收加其所供貨,並追究因此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如無故中途退貨或者拒收貨,甲方應償付乙方貨款總值的作爲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以雙方認可樣板爲準(如無樣板或合同無特別說明,則按國家市場同類服裝標準)。

4.乙方有責任按照甲方要求製作服裝,否則,乙方應負責返修,並承擔返修的費用。

5.乙方有責任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交貨,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乙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 %罰金。

六、補充附則 以上價格爲含稅價。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

茲委託_______代理我方前往_______就_________權限範圍內依法簽訂經濟合同,由我方負責執行,承擔責任。

附:我方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照機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覈定經營(生產)範圍:_____________

主管(產):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兼營(產):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書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注:1.本委託書系法人、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委託代訂經濟合同的法律文書,由委託單位填寫加蓋印章交受託單位(人)在授權範圍內代簽合同。並作爲正式合同的附件交付對方當事人儲存。

2.委託書內容必須填寫真實,清楚,不得塗改,不得轉讓或出賣。

公司委託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透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透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年內達到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萬元,合理支出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委託合同 篇5

一、案情

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是被上訴人所有的房產,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訴鄧蕙委託合同糾紛上訴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訴人與上訴人簽訂了《獨家代理委託書》。委託書約定:被上訴人委託上訴人出售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委託期限爲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雙方在合同中第二條約定被上訴人保證不與上訴人所介紹的買傢俬下交易,如一旦發生此情況,被上訴人同意向上訴人交付買賣成交額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訴人與鄭子光簽訂了《看房委託及證明》,由上訴人介紹鄭子光購買廣州市龍津西路恩洲大巷145號705房,並與鄭子光到該屋看房,但被上訴人並未與鄭子光達成訟爭房屋的買賣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訴人與鄭子光、遊麗娟簽訂了《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被上訴人以380000元將房屋出售給鄭子光、遊麗娟,雙方辦理了房屋交易手續,現該屋已經交付給鄭子光、遊麗娟使用。

二、審理

原審法院認爲,被告與原告簽訂的《獨家代理委託書》中雙方約定的委託期限爲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而第2條的約定是該委託書中的內容,由於雙方對第2條的適用時間沒有特別約定,故該約定的效力只能與委託書的期限相對應。現被告將房屋出售給鄭子光的時間是20xx年1月20日,該時間已超過了委託書約定的委託期限,不應再受委託書的約束,原告要求被告按委託書第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不予支援。據此,原審法院遂於20xx年4月1日作出判決:駁回原告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鄧蕙支付違約金9200元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78元,由原告負擔。

判後,上訴人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不服上訴認爲: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依法不能成立,法學論文《廣州市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訴鄧蕙委託合同糾紛上訴案》。一審認定委託書第二條沒有適用時間的特別約定,應與合同的期限相對應。該推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平原則是明顯不當的。在本案中上訴人爲促成被上訴人成功出售物業做了許多工作,爲被上訴人提供中介服務。包括髮布廣告、向他人推介物業。當鄭子光有購買意向後,上訴人多次帶鄭觀看該物業,意在促成該買賣。上訴人已經盡職履行中介義務,雖在合同期內不能促成成交,但爲雙方提供了認識、瞭解的機會,併爲買賣的成交提供了必要的條件,故上訴人在合同中列明第二條作爲約束被上訴人。但被上訴人有意規避委託期限,在期限屆滿後半個月內與上訴人介紹的鄭子光私下成交,嚴重違反了雙方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二、上訴人只有對合同中第二條不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房地產中介市場中,普遍存在客戶與業主私下成交的現象,嚴重損害中介業從業人員的合法利益,不利於房地產中介業的健康發展。如果上訴人介紹買賣雙方見面後,雙方可以不受約束自行成交,在委託期限屆滿後才肆意成交以規避中介費,中介行業就不能得到報酬,所費時間、精力、損失也無法補償。因此第二條的約定是必要的,旨在不論是否在委託期限之內,只要被上訴人與上訴人介紹的賣方認識後私下交易,即承擔違約責任。該約定沒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審法院推定第二條的適用時間爲委託期限是不當的,據此,要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予以改判,確認被上訴人與鄭子光簽訂的合同無效,訴訟費由被上訴人負擔。被上訴人答辯同意原審判決。

二審法院認爲,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所簽訂的《獨家代理委託書》是合法有效的,該委託書是被上訴人委託上訴人出售其所有的房屋,上訴人也已經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介紹其他包括鄭子光在內的購房人看樓。雖然上訴人最終沒能在委託期限內促成被上訴人與鄭子光的交易,但其爲被上訴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義務,而被上訴人在雙方簽訂的委託合同期限屆滿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卻與上訴人介紹的客戶鄭子光達成了房屋買賣交易,被上訴人該行爲實際是規避合同約定的條款的行爲,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委託合同的約定被上訴人不得與上訴人所介紹的購房人私下進行交易,如被上訴人違反該規定,則需由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支付買賣成交額的2%作爲賠償,故上訴人現在要求被上訴人按照其成交價款的2%,即9200元支付違約金是符合合同約定。被上訴人在委託期限屆滿後短期內與上訴人所介紹的看房人鄭子光達成協議,其行爲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原審認定,合同中第二條的適用時間與委託書的期限相對應是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予以糾正。

公司委託合同 篇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規定組建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系一傢俱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爲消費者廣爲認可的藥品零售企業,在藥品零售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甲方有意將對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託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託接受管理。

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爲從事藥品零售爲主營的企業。爲發揮乙方優勢,甲方決定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事務委託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託,依法依約行使管理權利,使雙方投資的公司儘快步入正常軌道,並最終促使利潤最大化。

二、委託事項範圍

1.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對外事務;

2.公司的管理人員選聘及業務培訓;

3.收集藥品資訊及組織貨源;

4.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其它事項。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按約交付管理標的,尊重受託方的管理;

2.對受託方的正常活動予以支援和配合,並按《公司組建協議》的要求作好相關協助;

3.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以便落實整改;

4.當乙方的管理活動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及經營活動時,甲方有權制止;

5.按約定支付管理費用。

乙方:

1.在受託範圍內依法管理企業,遇受託不明事項及時與甲方溝通,以便妥善處理;

2.在受託範圍內自主從事管理活動,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將經營管理情況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4.按照雙方約定,收取管理費用。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暫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五、管理費用的支付

1.鑑於第一年是公司開辦、策劃運作的關鍵階段,投入精力較大,乙方的委託管理費用可以分兩個步驟收取:

(1)在運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委託管理費用;

(2)在確保公司第一年贏利的基礎上,乙方還可以收取當年淨利潤的50%作爲委託管理費用。

2.從第二年開始,在確保公司贏利的基礎上,委託管理費用收取辦法爲:

(1)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0%(含)以內,乙方可以收取營業額的1%作爲委託管理費用;

(2)淨資產收益率在10%-15%(含)範圍內,超過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3)淨資產收益率在15%-20%(含)範圍內,超過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4)淨資產收益率在20%-35%(含)範圍內,超過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5)淨資產收益率在35%,超過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託管理費用。

六、違約責任

因乙方不適當管理給公司經營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八、簽署及生效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__份;

2.本協議在各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