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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臨時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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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工合同

幼兒園臨時用工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 份 證 號 碼: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時間自 20XX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XX年8 月14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完成任務。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二)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實際情況,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時安排乙方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工作報酬

乙方應爲有社保的退休工作人員。甲方在1月、3月4月、5月、6月、7月、9月、10月、11月、12月支付給乙方月工資1900.00元/月;寒暑假期間(2月、8月)爲日工資,月底按實際勞動天數計發工資。

五、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二)甲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雙方。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