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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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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2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託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爲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爲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託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項目管理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託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採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覈,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並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覈,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爲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託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託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監督委託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於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覈並批准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託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託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並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覈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覈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採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託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託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託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係的協調,爲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託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繫,協調關係,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戶。若因委託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託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託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並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由委託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託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後,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月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覈准。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託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託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並接受委託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託人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後,會同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託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託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後工作,並應及時通知委託人。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託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託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於委託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託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爲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託人認爲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託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審覈透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託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託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託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後實施,並填寫備忘錄報委託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託人審覈,並填寫備忘錄,委託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覆後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採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託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託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經委託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爲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檔案。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範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範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徵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採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人批准;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並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託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後評估,向委託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託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築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築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託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五條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爲。

第六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覈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託人審批;

2、根據覈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並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後一週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後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爲質檢費一年後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託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並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並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範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徵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爲準。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臨 時 工):

一、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招用工有關規定,同意招(聘)乙方爲本單位臨時工。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履行。

二、協議期從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協議期屆滿,本協議自行終止。

三、工作任務及條件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崗位承擔 工種。因生產(工作)情況變化,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安排。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崗位工種,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上崗前培訓,並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條件和作業場所。

四、勞動時間和報酬

1.甲方實行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日工資標準爲 , 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定爲 , 以後按企業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3.甲方定每月10日爲發薪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工資。

五、福利待遇

1.乙方任職期間,享有同甲方全職(正式)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

2.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考覈和獎懲。

七、勞動協議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協議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除1、2款規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協議,均應提前30天書面向對方提出。

八、違約責任

1.協議期內,乙方依第七條第一款(2)、(3)、(4)項規定被解除勞動協議,或乙方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2.協議期內,乙方依第七條第二款(2)、(3)項規定解除勞動協議,或甲方違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不得泄露公司祕密,如乙方泄露公司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或從事有損公司利益的其他工作,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協議,不須向乙方作任何補償或

賠償。

3.其它約定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章):

協議簽訂日期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4

甲方:烏魯木齊市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學歷:本科

委託代表人:年齡:26

性別: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411024198403145517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1年,自20xx年10月1日生效,其中試用期1月,到20xx年10月1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銷售部擔任銷售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工資=基本功工資+銷售提成,其中:基本工資爲1500元;銷售提成按銷售額度的千分之三計提。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烏魯木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烏魯木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

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爲: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烏魯木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烏魯木齊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烏魯木齊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蓋章: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5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字。爲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願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房地產開發保證合同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爲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6

委託方(甲方):

地 址:

受委託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項目,基於乙方在該項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將該項目的部分工作委託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住宅用地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於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項目的開發權。

2、乙方保證該項目新建房屋容積率爲6.5及以上,該項目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爲準(還建總面積3.4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項目開發權後,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項目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項目開發的相關批准檔案。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託乙方負責承擔該項目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託支付 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項目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託費用:採用委託包乾形式,委託費用爲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帳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乙方保證專款專用於該項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xx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餘款2600萬元。

4、該項目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項目土地交付甲方後,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託工作。

三、委託工作完成時間: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託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託工作,將乾淨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並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項目的開發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7

委託估價方(甲方):

受理估價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對 產權名下的坐落於 的房地產於估價時點的價值進行評估。

二、估價目的:

三、估價時點: 年 月 日

四、估價報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 ( ) 5、房地產權證 ( )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 ) 6、身份證 ( )

3、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 ) 7、其它資料 ( )

4、營業執照 ( )

六、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必須陪同並提供方便。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

八、甲方應在乙方交付報告之日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一次性交清評估費。

九、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報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估價所需的有關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價報告收取評估費甲方未應用該估價報告,乙方概不退還評估費。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XX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爲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3)充分利用XX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並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後,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爲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協議期定爲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交由甲方作爲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爲________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範本9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