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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標示牌製作安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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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標示牌製作安裝合同

廣告標示牌製作安裝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大慶市銳意勁點廣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大慶市紅星美凱龍廣告標示標牌製作、安裝。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 _( 大寫: _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定金,即人民幣¥ 元 ( 大寫: 元整)爲預付款。

2、項目結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 即人民幣¥ 元整 (大寫: 元整)。

四、相關事項: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設計和製作安裝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並送交甲方驗收。

3、若在製作安裝期間,方案更改,需甲方和乙方共同協商,工期另行決定。

4、標識牌安裝期間,甲方應駐一名監理,負責配合乙方的安裝。

5、若遇雨雪、大風等自然災害天氣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延長工期,不承擔任 何賠償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還應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六、其他事項:

附件:報價單一份(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 途徑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