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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手車購銷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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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了深圳市二手車購銷合同範文,供大家借鑑參考,歡迎欣賞!

深圳市二手車購銷合同範文

  深圳市二手車購銷合同範文

合同編號( )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資訊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 其他 ;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行駛證:□有(證號 ) □無

年檢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購置稅完稅證明:□有(證號 ) □無

養路費交付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交強險:□有(至 年 月) □無

其他相關保險:□有(險種 ;至 年 月)

□無

附加費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購車原始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質量保證:□有(質保範圍 )

□無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

缸數: ;發動機功率: ;

氣囊: ;驅動方式: ;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

abs: □有 □無

其他重要參數:

4.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1)車輛事故情況:□曾發生 □未發生

(2)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

5.車輛權屬狀況

(1)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2)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已設定 □未設定

6.車輛其他相關資訊:

 第二條 車輛價款、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 日內支付。(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定金

買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 %(≤20%)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爲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如是委託第三方代爲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於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後,由買方承擔。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爲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爲準)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範圍爲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於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後 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