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車輛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學問君 人氣:2.45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車輛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買賣合同模板錦集十篇

車輛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透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車輛買賣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__________

身份證號

受託人(乙方): 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

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其車輛出售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委託出售車輛廠牌: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 牌照號:_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千米。

二、委託出售車輛及車輛手續詳情見附件(一)寄賣車輛情況表。

三、委託日期:自______年_ _月___日 至 __ 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託預售價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五、付款期限:車輛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變更完成或__________ __ 。

六、付款方式:

七、過戶手續包括:車主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公章)、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購車發票(過戶票)、機動車購置附加稅憑證、保險單(交強險、商業險)、車船使用稅憑證、保養手冊、使用說明書、車鑰匙。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車輛全權委託乙方,並以乙方的名義代理出售,乙方爲出售該車輛而採取的必要步驟(如:網絡推廣、紙媒廣告宣傳、市場活動)無須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權。

第二條 甲方承諾該車輛爲其合法擁有,並具備合法出售的資格。如因甲方不具備上述資格而造成的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甲方保證車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無法辦理過戶、外遷等手續變更的情況。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手續無法過戶、變更,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爭議無法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作爲訴訟法院。

第四條 寄賣期間,車輛累計停放不滿/月/年,甲方如將車輛暫時駛離乙方處,須向乙方提供__ _元廣告推廣費,將車輛駛回乙方處後由乙方退還,並按駛離時間相應順延寄賣期,累計停放滿__ 天/月/年,如車輛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費用。

第五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甲方有義務將車輛相關手續及身份證件交由乙方驗證。

第六條 委託期內車輛的驗車年檢、車船使用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車輛在委託出售前,車輛違章及保險賠付都已解決完畢。

第八條 如委託預售價格與車輛最終成交價不符,以最終買賣雙方簽署的二手車交易合同中車輛售出價格爲準。

第九條 車輛售出後,購買人將全部款項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或交由乙方凍結,乙方協助甲方與購買人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所有車務手續變更完成後3日內乙方將車款交付甲方。

第十條 乙方將車輛賣出後,按成交價款,收取甲方__ %的中介費。如低於__ _元,按甲乙雙方約定中介費__ _元收取。

第十一條 甲方透過乙方與購買方達成一致,並由乙方代爲收取購買人定金後,甲方應認真履行合同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並在3日內帶齊車輛所有手續,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購買人退定,甲方應賠償乙方退定及佣金損失。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承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僅以該車輛出售爲目的,對該車輛行使代理權。

第十三條 乙方從甲方接收該車輛後,應雙方確認該車輛已行駛里程及車輛狀況,到該車輛委託期終止內對該車輛的財產安全負責(不可抗力的事故除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將甲方車輛擅自駛離。經甲方同意使用該車輛,車輛損壞只負責修復。

第十四條 乙方在日常展車或客戶試車過程中,允許挪動或小範圍移動車輛,但應絕對保證甲方車輛安全,並與試駕者簽署試駕協議後安排,試車範圍爲3公里。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簽訂購車合同的注意事項:

1、車輛資訊務必寫詳細

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檔案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3、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4、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

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5、選擇實力、信譽好的經銷商

因爲經銷商的誠信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在買車時不要忘記詢問或檢視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並注意經營場地與登記場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業欺詐,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經銷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規範,消費者也可以就未盡事宜與經銷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消費者要注意“訂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

車輛買賣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餘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餘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爲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買賣合同 篇4

售車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有的車輛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事宜,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車輛的基本資訊

車輛轉讓協議書車輛轉讓協議書

二、車輛的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確定車輛的轉讓價格爲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20xx年1月23日前性付清總價款。

三、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並說明該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3、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北京長安(上海)律師事務所

四、免責條款

1、因北京市車輛限購政策緣故,該車輛轉讓後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暫不辦理車輛過戶手續,等車輛過戶條件成熟時,再由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2、自20xx年1月23日起,該車即交付給乙方,此後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違章罰款、車輛維修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費用。

五、其他

1、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閱讀本協議,並且清楚可能發生的後果和責任。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時間:

乙方

時間:

車輛買賣合同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爲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後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4、合同訂立地點: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車輛買賣合同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認可,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自願將一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出售給乙方。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前所發生的一

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後所發生的一

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

車輛買賣合同 篇7

委託人(甲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

受託人(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

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其車輛出售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委託出售車輛廠牌: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 牌照號:_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千米。

二、委託出售車輛及車輛手續詳情見附件(一)寄賣車輛情況表。

三、委託日期:自______年_ _月___日 至 __ 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託預售價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五、付款期限:車輛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變更完成或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七、過戶手續包括:車主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公章)、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購車發票(過戶票)、機動車購置附加稅憑證、保險單(交強險、商業險)、車船使用稅憑證、保養手冊、使用說明書、車鑰匙。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車輛全權委託乙方,並以乙方的名義代理出售,乙方爲出售該車輛而採取的.必要步驟(如:網絡推廣、紙媒廣告宣傳、市場活動)無須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權。

第二條 甲方承諾該車輛爲其合法擁有,並具備合法出售的資格。如因甲方不具備上述資格而造成的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甲方保證車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無法辦理過戶、外遷等手續變更的情況。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手續無法過戶、變更,有關爭議糾紛,甲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爭議無法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作爲訴訟法院。

第四條 寄賣期間,車輛累計停放不滿/月/年,甲方如將車輛暫時駛離乙方處,須向乙方提供__ _元廣告推廣費,將車輛駛回乙方處後由乙方退還,並按駛離時間相應順延寄賣期,累計停放滿__ 天/月/年,如車輛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費用。

第五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甲方有義務將車輛相關手續及身份證件交由乙方驗證。

第六條 委託期內車輛的驗車年檢、車船使用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車輛在委託出售前,車輛違章及保險賠付都已解決完畢。

第八條 如委託預售價格與車輛最終成交價不符,以最終買賣雙方簽署的二手車交易合同中車輛售出價格爲準。

第九條 車輛售出後,購買人將全部款項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或交由乙方凍結,乙方協助甲方與購買人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所有車務手續變更完成後3日內乙方將車款交付甲方。

第十條 乙方將車輛賣出後,按成交價款,收取甲方__ %的中介費。如低於__ _

元,按甲乙雙方約定中介費__ _元收取。

第十一條 甲方透過乙方與購買方達成一致,並由乙方代爲收取購買人定金後,甲方

應認真履行合同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並在3日內帶齊車輛所有手續,配合乙方辦理

車輛過戶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購買人退定,甲方應賠償乙方退定及佣金損失。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承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僅以該車輛出售爲目的,對該車輛行使代理權。

第十三條 乙方從甲方接收該車輛後,應雙方確認該車輛已行駛里程及車輛狀況,到該車輛委託期終止內對該車輛的財產安全負責(不可抗力的事故除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將甲方車輛擅自駛離。經甲方同意使用該車輛,車輛損壞只負責修復。

第十四條 乙方在日常展車或客戶試車過程中,允許挪動或小範圍移動車輛,但應絕對保證甲方車輛安全,並與試駕者簽署試駕協議後安排,試車範圍爲3公里。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見證人:

附件一:

車 輛 信 息 表

質量保證類別:。

車牌 號 :。

經銷企業名稱:。

營業執照號碼:地 址:。 車輛基本資訊車輛價格¥: 元,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 。

初次登記: 年 月日,行駛里程: 公里,燃料類型: 。

發動機號:車架號碼 : 生產廠家: 。 出廠日期: 年月,年檢到期 年 月,排放等級: 。

結構特點:□自動擋 □手動擋 □ABS □其它

使用性質□營運:□出租車 □非營運 □營轉非 □出租營轉非 □教練車 □其它

交通事故記錄:1、次數 2、類別 3、程度重大維修記錄:1、時間:2、部件: 。

法定證明、憑證:□號牌 □行駛證 □登記證 □年檢證明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購車原始發票 □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 □保險單 □其它

車輛技術狀況:

質量保證: 聲明本車輛符合《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屬合法車輛。

車輛買賣合同 篇8

車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承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 主 地 址: 買 方 地 址: ______________

車 主 電 話: 買 方 電 話:

車主根據《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與買方就下列車輛的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情況

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 身 顏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 駛 公 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燃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入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爲示):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費)證 □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稅標誌(發票)

□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定編證(使用證) □營運證 □備胎 □千斤頂 □鑰匙

三、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爲由中途退車。

四、車主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責任。

五、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內“√”爲示:)

a) 本協議簽訂後,買方一性付清全車款;辦理車手續。

b) 本協議簽訂後,買方付購車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內,

買方付清餘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後辦理提車手續.

七、辦理過戶:買方應主動積極按賣方的要求備齊過戶所需資料,由賣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辦,取得過戶受理;回執或行駛證(取證時間以車管所受理回執所規定的時間爲準,包括順延時間)。

八、違約責任:

1.賣方在收到買方購車款項後,將積極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如未能將車輛過戶手續辦妥(車管部門造

成的延誤除外,屆時雙方協調解決),買方有權提出退車,但應維持該車交付時的狀態,賣方將已付的購車款如數退還給買方。

2.買方應在提車後____日內賣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如逾期未辦理,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3.如買方逾期未交清餘款,賣方有權將該車另作處理不須通知買方,所收定金不再退還。

九、該車在200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 該車在200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十、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當該車從車方名下過戶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十二、本協議地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交易後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備註:如需註明車輛營運或非營性質和車輛某一系統或某一部件的質量情況,請在條款中補充說明。

買方: (簽章) 賣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 址: ____________

車輛買賣合同 篇9

甲方:奧利匯銀秦皇島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泛亞大廈3單元8樓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售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將 ____________牌 __________ 型____________ 車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輛,出售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車輛價款人民幣(小寫) 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車輛與價款均於本協議簽字之日交付。

2、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甲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甲方驗收後同意購買,在車輛交付完成後,乙方不向甲方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對乙方交車前的違規違章使用車輛造成的一切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自本協議生效、車輛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擔交通違章及其它責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5、如該車交付後,甲方轉賣該車,此後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乙方無關。

6、如雙方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奧利匯銀秦皇島分公司 乙方(售車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簽訂地點:

車輛買賣合同 篇10

原告:張豐,男,38歲,漢族,無業,住山西省長子縣鳳凰村。

被告:崔南,男,36歲,漢族,長子縣煤礦設備廠工人,住山西省長子縣城關鎮南環路1號。

原告張奉訴被告崔南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劉若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豐、被告崔南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張豐訴稱,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該車產權,卻以產權人名義與原告簽訂購車協議,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損失,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宣佈該購車協議無效,並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崔南辯稱,當時覺得屬於企業內部承包性質,被告有權將該車賣給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還購車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一份,該協議寫明“茲有被告擁有產權的楊子中巴長途客車一輛(車牌號爲晉B-95950),欲轉讓給原告”。協議規定車價爲人民幣十二萬一千元整,被告保證該車產權過戶前所有手續、證件齊全,真實有效,過戶費用三千元由原告負擔,爲保證該車的順利過戶,被告同意原告預留過戶抵押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的要求,過戶之後退還被告。協議簽訂後,原告當即交給被告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被告給原告寫了車款收條,並且將有關機動車行車證等證件交給了原告。之後,雖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關部門辦理該車過戶手續,但被告一直以種種藉口不肯一同前往,後經向有關部門詢問,原告才得知該車的車主不是被告,而是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原告爲了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證據:

(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購車協議》一份。

(2)××部門出具的晉B-95950汽車產權證明一份。

(3)被告寫給原告的人民幣十一萬元購車款收條一張。

本院經審理認爲,原告與被告車輛買賣合同中所指晉B-95950麪包車車主爲長子公路客運公司並非被告,被告並不享有該車產權,不具備該車的處分權利;被告在合同中隱瞞車輛真實情況,致使原告在不瞭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原告與被告所籤《購車協議》應該視爲無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購車款及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應予支援,對被告的答辯意見不予採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該合同無效、被告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原告購車款十一萬元並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賠償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決生效之目的利息損失。

二、案件受理費人民幣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負擔,該款因原告已預交,被告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若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與原本覈對無異

書記員:李兆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