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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裝修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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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上海裝修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上海裝修合同書

上海裝修合同書1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

1、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平方米;

4、______衛生間,計______平方米;

5、______陽臺,計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過道,計__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6、管 理 費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進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檔案(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姓名)__________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上海裝修合同書2

發包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住房系合法擁有。甲方的有效證明:_________.乙方爲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情況:_________.

2、裝飾施工地址:______區(縣)______路_____弄(村)______號______樓__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房型____房____廳____廚____衛_____陽臺,套內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5、裝飾施工內容: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總價款:¥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元,人工費:___元,拆除費:___元,清潔、搬運、運輸費:___元,管理費:___元,稅金(3.41%):____元,利潤: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元。

“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後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時上下增減的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結算價的5%.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如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這部份的工程款應當按實計算。

8、工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雙方應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保管費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有權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報價單的規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僞劣產品,應按材料和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和本市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見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或其它管理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並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透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後,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見附件七《工程保修單》)。工程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承重牆。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將不選定方式劃去)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2)工程款付款雙方協商約定:_________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甲方應予以儲存,竣工結算後乙方收回收據並應開具稅務統一發票交甲方。

3、工程結算: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裝飾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

(2)甲方應在開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當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係等協調工作。

(4)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分戶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時,甲方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後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屬物業如有收取押金的項目,甲方應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業沒收,乙方應對被沒收部分進行全額賠償。

(6)甲方或其所屬物業部門應書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員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員遵守執行。

  發包人: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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