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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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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合同法試題

1.合同法不適用於(B)

A.出版合同 B.收養合同 C.土地使用權合同D.質押合同

2.在下列哪種情形中,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法律關係(C)

A.甲拾得乙遺失的一塊手錶

B.甲邀請乙看球賽,乙因爲有事沒有前去赴約

C.甲因放暑假,將一臺電腦放入乙家

D.甲魚塘之魚跳入乙魚塘

3.租賃合同是(A)

A.雙務合同  B.無償合同

C.無名合同  D.爲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

4.下列情形中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

A.10週歲的少年出售勞力士金錶給40歲的李某

B.5週歲的兒童因發明創造而接受獎金

C.成年人甲誤將本爲複製品的油畫當成真品購買

D.出租車司機借搶救重病人急需租車之機將車價提高10倍

5.甲和乙合作開辦了宏都乾洗店,丙將一件皮衣拿到乾洗店清洗,交給正在營業中的甲,並向甲交付清洗費100元。該合同關係的主體是(D)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乾洗店和丙

6.在以招標方式訂立合同時,屬於要約性質的行爲是(B)

A.招標 B.投標 C.開標 D.決標

7.某商店櫥窗內展示的衣服上標明"正在出售",並且標示了價格,則"正在出售"的標示視爲(A)

A.要約  B.承諾

C.要約邀請  D.既是要約又是承諾

8.合同終止以後當事人應當遵循保密和忠實等義務,此種義務在學術上稱爲後契約義務。此種義務的依據是(C)

A.自願原則 B.合法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協商原則

9.某企業在其格式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在僱傭工作期間的傷殘、患病、死亡,企業概不負責。如果員工已在該合同上簽字,該合同條款(A)

A.無效

B.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當事人雙方有效

C.不一定有效

D.只對一方當事人有效

10.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C)

A.雙方當事人製作合同書時合同成立

B.雙方當事人表示受合同約束時合同成立

C.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D.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時合同成立

11.無權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認權在性質上屬於(A)

A.形成權 B.抗辯權 C.支配權 D.請求權

12.某甲的兒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錢又借貸無門,某乙趁機表示願意借給2000元,但半年後須加倍償還,否則以甲的房子代償,甲表示同意。根據合同法規定,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D)

A.因顯失公平而無效  B.因顯失公平而可撤銷

C.因乘人之危而無效  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銷

13.下列附條件合同效力的描述,正確的是(C)

A.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B.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C.在附生效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該合同生效

D.在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該合同繼續有效

14.應合同當事人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合同(B)

A.自人民法院決定撤銷之日起不發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訂立時起不發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請求之日起不發生法律效力

D.自合同規定的生效日起不發生法律效力

15.某商場設有自動售報機,顧客只要按要求投入硬幣,即可得到當天日報一份,此種成立買賣合同的形式爲(C)

A.書面形式 B.口頭形式 C.推定形式 D.默示形式

16.根據合同法第55條的確規定,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爲一年,此一年爲(A)

A.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B.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但適用訴訟時效延長的規定

C.不變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但不適用訴訟時效延長的規定

D.不變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17.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先交貨。交貨前夕,甲公司派人調查乙公司的償債能力,有確切材料證明乙公司負債累累,根本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甲公司遂暫時不向乙公司交貨。甲公司的行爲是(D)

A.違約行爲  B.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C.行使先訴抗辯權  D.行使不安抗辯權

18.甲與乙訂立了合同,約定由丙向甲履行債務,現丙履行的行爲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甲有權請求(B)

A.丙承擔違約責任  B.乙承擔違約責任

C.乙和丙承擔違約責任  D.乙或者丙承擔違約責任

19.上海某工廠向廣州某公司購買一批物品,合同對付款地點和交貨期限沒有約定,發生爭議時,依據合同法規定(C)

A.上海某工廠付款給廣州某公司應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工廠可以隨時請求廣州某公司交貨,而且可以不給該廠必要的準備時間

C.上海某工廠付款給廣州某公司應在廣州履行

D.廣州某公司可以隨時交貨給上海某工廠,而且可以不給該廠必要的準備時間

20.甲收藏唐伯虎名畫一幅,價值約10萬元,甲的其它財產價值爲10萬元。甲因作生意失敗外欠債60萬元。一日,甲將唐伯虎的畫作價1萬元賣給從香港回的表弟乙,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是(D)

A.若乙不知甲欠鉅額外債,則甲的債權人只能行使代位權

B.只有在乙明知此買賣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的情況下,債權人才可行使代位權

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買賣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債權人均可行使撤銷權

D.若乙明知此買賣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則債權人可行使撤銷權

21.在合同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情況下,對合同文義應採取(B)

A.客觀主義的.解釋原則  B.主觀主義的解釋原則

C.折衷主義的解釋原則  D.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相結合,以客觀主義爲主的解釋原則

22.關於代位權行使的要件,不正確的表述是(D)

A.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債務存在

B.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

C.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並且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爲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

D.債權人代位行使的範圍是債務人的全部債權

23.債務人慾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則(B)

A.應當通知債權人  B.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C.不必經債權人同意  D.不必通知債權人

24.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轉移(A)

A.是合同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移給第三人,由該第三人概括地繼受之

B.只能轉移全部合同權利和義務

C.只能基於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行爲發生

D.不包括企業合併的情形

25.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解除合同(C)

A.法定代表人變更

B.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

C.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作爲當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爲當事人一方的法人終止

26.根據合同法規定,技術進出口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爲(D)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7.債權人吳某下落不明,債務人王某難以履行債務,遂將標的物提存,王某將標的物提存後,該標的物如果意外毀損滅失,其損失應由(A)

A.吳某承擔  B.王某承擔

C.吳某和王某共同承擔  D.提存機關承擔

28.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抵銷(D)

A.可以附條件  B.可以附期限

C.可以附條件和期限  D.不得附條件或者期限

29.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是指(B)

A.合同的變更 B.合同的消滅 C.合同效力的中止 D.合同的解釋

30.甲要購買德國製造的照相機,1999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櫃檯中發現一架照相機,櫃檯的標籤上產地一欄註明的是"德國製造",甲向乙店售貨員丙詢問產地時,丙明確告知該照相機的產地是"德國製造",甲遂購買。1999年10月7月,甲在修理該相機時請照相機檢測中心檢測,發現該相機系美國製造,2000年10月10日,甲持檢測中心的檢測證明要求乙店退貨。根據合同法的規定(B)

A.乙店必須辦理退貨,因爲乙店的行爲構成欺詐

B.乙店有權不退貨

C.乙店可以不退貨,但必須換貨

D.乙店可以不退貨,但必須折價處理

二、多項選擇題

31.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規則爲( BCD )

A.直接適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規定

B.適用合同法總則中的規定

C.應該參照合同法分則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D.應該參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E.只能依據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32.合同權利的效力有( ABDE )

A.請求力  B.執行力  C.依法自力實現

D.處分權能  E.保持力

33.下列合同中,屬於無效合同的有( BCD )

A.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E.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

34.下列有關雙務合同抗辯權的陳述,正確的是( ADE )

A.雙務合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

B.雙務合同抗辯權的行使,將導致合同的消滅

C.雙務合同抗辯權可以適用於贈與合同

D.同時履行抗辯權可以適用於連帶之債

E.雙務合同抗辯權是一時的抗辯權、延緩的抗辯權

35.實際履行的構成條件包括( ABDE )

A.必須有違約行爲存在

B.必須由非違約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出繼續履行的請求

C.可以由違約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提出繼續履行的請求

D.實際履行在事實上是可能的和在經濟上是合理的

E.必須依據法律和合同的性質能夠履行

三、簡答題

36.簡述承諾的要件。

36.(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

(2)承諾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4)承諾的方式必須符合要約的要求。

37.比較合同解除與合同撤銷。

37.相同點:解除和撤銷都是合同消滅的制度

不同點:

(1)撤銷的適用範圍比較廣泛,解除僅適用於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滅的情況。

(2)撤銷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規定,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當事人約定的。

(3)撤銷都有溯及力。解除往往無溯及力,只有在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法律有特別規定及違約解除非繼續性合同時,才具有溯及力。

38.簡述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38.合同被確認無效或彼撤消後會產生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的後果。

(1)返還財產。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賠償損失。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以後,當事人除應承擔民事責任以外,還可能因其具有違法行爲而應承擔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責任。

39.簡述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

39.(1)債務人脫離合同關係,而由承擔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

(2)債務人基於合同關係所享有的對於債權人的抗辯權移歸承擔人。

(3)從屬於主債務的從債務移歸承擔人負擔,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

四、論述題

40.試論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及兩者競合時的處理規則。

40.(1)區別:

①歸責原則的區別。我國對侵權責任採取過錯責任、嚴格責任和公平責任原則。而我國合同責任採取的是過錯推定責任;

②舉證責任不同。在一般侵權責任中,受害人有義務就加害人的過錯問題舉證;而在特殊侵權責任中,應由加害人的反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而在合同責任中,受害人只需證明違約方已構成違約,而不必證明其是否有過錯;

③責任構成要件不同。在違約責任中,行爲人只要實施了違約行爲並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辯事由,就應承擔責違約任。但是在侵權責任中,損害事實是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前提條件,無損害事實便無侵權責任;

④免責條件不同。在違約責任中,法定免責條件限於不可抗力,但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免責條款和不可抗力的具體範圍。在侵權責任中,當事人不可約定免責條件,但法定免責條件不限於不可抗力,還包括意外事故、第三人行爲,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免責條件"也可寫作"免責事由")

⑤責任形式不同。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定金,實際履行等,損害賠償可由當事人事先約定。侵權責任的主要形式是損害賠償,此種賠償不得由當事人事先約定。

⑥損害賠償的範圍不同。違約損害賠償主要是財產損失的賠償,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侵權損害賠償不僅包括財產損失的賠償,還包括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的賠償;

⑦對第三人的責任不同。在合同責任中,如因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債務不能履行,債務人首先應對債權人負責,然後才能向第三人追償,在侵權責任中貫徹的是爲自己行爲負責的原則,行爲人僅對自己的過錯致他人損害的後果負責。

(2)競合時的處理規則?

在發生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允許受害人選擇一種責任提起訴訟,而不能同時提起兩種訴訟。

五、案例分析題

41.甲公司與乙工廠洽商成立一個新公司,雙方草簽了合同,甲公司要將合同帶回本部加蓋公章,臨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廠須先徵用土地並培訓工人後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蓋章,乙工廠出資1000萬元徵用土地培訓工人,徵地和培訓工人將近完成時,甲公司提出因市場行情變化,無力出資設立新公司,要求終止與乙工廠的合作。乙工廠遂起訴到法院。請問:

(1)甲公司與乙工廠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爲什麼?

(2)甲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爲什麼?

(3)乙工廠能否要求甲公司賠償1000萬元的損失?爲什麼?

41.(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蓋公章。

(2)締約過失責任。因爲發生在合同訂立過程中。

(3)應當賠償。因爲這屬於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信賴利益的損失。

42.河北某縣的馬某系養牛專業戶,爲了引進良種乳牛,與該縣的畜牧站簽訂了良種乳牛引進合同。合同約定,良種乳牛款共10萬元,馬某預付定金2萬元,違約金按照合同總額的10%計算。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點。後馬某從畜牧站將良種乳牛拉回,爲此支付運費1000元。馬某拉回乳牛後,在飼養中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乳牛無法產奶,馬某預計的收入落空,無法及時償還購牛款。畜牧站遂訴至法院。

問:

(1)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運費,該請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援?爲什麼?

(2)針對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請求,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責,能否成立?爲什麼?

(3)如果馬某的行爲構成違約,合同中規定的定金與違約金條款能否同時適用?爲什麼?

(1)不能得到法院支援。根據合同法第62條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交付動產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應爲畜牧站。因此將乳牛從畜牧站運到馬某養牛場的義務應當由馬某承擔。同時如果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應當由履行義務一方承擔。因此馬某應當承擔履行費用。

(2)不成立。對於金錢債務來說,由於金錢是一般等價物,它不屬於合同的標的,只是一種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問題。合同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3)不能同時適用。根據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而不能同時適用違約金和定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