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如何正確解除租房合同

學問君 人氣:1.62W

導語:對很多正在租房或準備租房的人來說,要怎麼解除租房合同應該也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如何正確解除租房合同

  如何正確解除租房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書面手續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應當辦理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檔案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這些手續。

除上述手續之外,提前解約還應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對於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如何、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檔案中加以明確。

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檔案。如果是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簽訂檔案,則需要單方發出書面檔案。

提出解約的一方,應書面告知對方,尤其是承租人準備搬離的情況,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解約及搬離的`時間,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爲由主張更高額的賠償

作爲守約方,在得到對方要解約的告知後,可以向對方發送相應的催告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告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如何確定?

實踐中應區分以下情形處理:

1、訴訟前,當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通知對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相對方有異議致雙方形成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爲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即爲合同解除之日。當事人訴訟請求中未要求確認合同解除具體時間的,可以在判決理由部分予以明確。

2、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徑行向法院起訴或反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審理後認爲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應當判決解除合同。

3、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是否解除存在爭議,法院審理後認爲主張解除的當事人無合同解除權,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雙方合意解除之日爲合同解除之日。

TAGS:合同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