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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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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櫃是電動機控制中心的統稱。接下來是小編爲你介紹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一起來看看吧!

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

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一

第一條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

第三條 交貨地點:

第四條 交貨時間:

第五條 產品質量要求

5.1 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提供全部完整無損、全新的產品。

5.2 產品質量取得CCEE認證,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關國家及地 方本行業標準。

5.3 產品質量以產品封樣爲準。

5.4 產品質量標準爲優等品。

5.5 乙方承諾所提供產品合格率爲100%,若需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提供的檢測報告結論爲準。

5.6 乙方負責提供供貨產品明細材料清單,如;性能指標、檢測及驗收標準、品牌、產地、規格型號、價格等。

5.7 安裝配件、其他輔料等採用國家優質產品,並以材料質量證明書爲準。

5.8 箱體採用1.2至1.5mm厚的國產優質鋼板製作,做好防腐處理,箱體採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藝:噴塑,箱體至少保證二年內不出現生鏽、塗膜脫落、龜裂等現象。

第六條 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6.1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6.2 合同簽訂時乙方提供的樣品、樣品甲方進行封存,作爲產品驗收的依據。

6.3 貨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以後通知甲方、監理公司、工程安裝承包方進行驗收,若貨物與進貨數目不相符,或有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收全部或部分貨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乙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爲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貨物清單上共同簽字,並填寫交貨驗收合格證明,此合格證明爲乙方交貨的憑證,也是乙方申請付款的必要依據。

6.4 貨物在交貨驗收合格前所有權不轉移,產品的包裝、成品保護、貨物的丟失、損壞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6.5 乙方在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備案證、廠家資質. 產品年檢報告.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6.6 對乙方所提供產品,甲方有權隨機抽樣送檢,如送檢產品質量不符合相應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索賠。送檢費由乙方承擔。

6.7 產品質量必須透過國家檢測機構相關部門驗收標準爲準並有檢測報告。

6.8 爲確保乙方所提供產品質量,供需雙方需對產品質量層層把關。在生產期間,甲方有權指派相關人員進駐乙方廠區跟蹤檢查。

第七條 貨款支付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

7.2全部貨物送達工地現場後[或每樓爲單位送貨] ,15天內甲方付合同總價的30%;60天后再支付總貨款的40%。

7.3 配電箱安裝調試完成,經驗收合格,資料交付齊全、正確、有效,手續完備,並按實結算後,15日內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

7.4 保脩金爲5%。保修期爲一年,保修期達到一年後如甲方或物業公司對產品質量沒有異議,則在15個工作日退還保脩金。

第八條 變更處理方法

在本合同規定交貨時間的6個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變所訂產品的規格型號和數量級發貨時間、到貨時間,乙方只可對因規格型號和數量的變化而造成的價差調整合同金額,但不得就甲方的變更行爲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條 產品保修、補貨約定

9.1 產品保修期爲一年,時間從甲方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計。

9.2保修期因乙方產品質量出現的問題負責免費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換的要求後24小時內進行更換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選擇其他單位的產品,因此發生的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須對此造成的結果繼續負責。

9.3應接受甲方和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的補貨要求,不得藉故拒絕補貨或推遲補貨;補貨單位參照原合同,補貨日期爲

接到通知後5天,由甲方送貨到甲方或甲方物業管理公司,並由乙方負責卸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 合同簽訂後,除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外,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各項條款。倘若無法履行合同時,違約者需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10%作爲不能履行合同之賠償。 10.2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乙方須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貨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並依法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貨超過十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0.3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沒有一次性透過工程竣工驗收的,乙方應立即無嘗換貨並在7天內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規定的合格產品,並向甲方支付未透過安裝驗收部分產品價款的5%違約金。乙方逾期5天未交送合格產品的,或者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致使二次沒有透過安裝驗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退還該部分不合格產品的貨款,並支付該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

10.4乙方依法承擔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損失。

10.5因爲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問題致使未透過交貨驗收的,視爲沒有交貨;乙方提供的貨物與甲方確定的樣品不符,視爲沒有交貨,因此造成逾期交

貨的,按照本合同關於逾期交貨的有關規定執行。

10.6對因產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 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分,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二

需方:

供方: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清單及單價(詳見清單報價表)

說明:

1.清單報價中的產品採用ABB產品,雙電源開關採用梅蘭日蘭產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執行,簽訂合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公司證照複印件。

3.合同中單價包括材料費、運輸費用、輔材、製造費、維修費、質保金、稅金等全部費用,乙方提供材料發票給甲方。

4.所有配電箱必須註明箱號(按圖紙箱號爲準),並在每個箱內附上接線圖、配置圖。

5.合同簽訂後,不得有任何塗改、串改,否則視爲無效。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2.結算價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實際送貨安裝的合格數量及報價表中的單價下浮價進行結算,如需增加報價表以外的貨物或報價表中的貨物需更改,由甲乙雙方商定後,及時調整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3.價款支付:

(1)合同簽定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價的20%作爲合同預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貨到甲方指定現場,發貨前甲方需支付總價30%的發貨款。

(3)全部貨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現場,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後,辦理結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結算價的80%,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次月10日付至結算價的95% 。

(4)保修期1年,從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結算價餘留5%作爲工程質保金,待工程質保期滿後次月10日,甲方付清質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發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採用銀行承兌匯票或支票、匯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應與貨物清單報價表中的品牌、型號、質量、顏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銘牌標示)

2.乙方提供材料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關於環保的要求。(CCC認證及型式試驗證書)

3.材料的質量資料證明(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營業執照)必須齊全,並應隨材料一起提供,如爲進口物資需提供報關單等資料,所有上述資料一式四份並蓋上單位公章(合同簽訂單位)方爲有效。

4.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產品不存在與第三方的權利糾紛,若導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權利,從而引起的索賠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承諾:向甲方所銷售的貨物(包括零部件)價格爲同類產品在同行業內或乙方提供給其所有客戶中的最優價,若不是,經甲方覈實,乙方無條件應退還全部差價。

四、保修

1. 產品在使用期間如未出現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及時採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約定保修期滿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保脩金。

2. 保修期內,如因貨物的設計或產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如保修工作不及時,甲方將自行購買材料進行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在乙方保脩金中給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採購之材料價格由甲方確認即可扣款,如費用超出保脩金額,甲方有向乙方追討的權利,且扣除保脩金後,並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責任。

五、交期及相關事宜

1.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到施工現場

2. 年月日前送貨完畢。(以甲方要求的實際時間確定)

3. 交貨地點:工程施工現場

六、包裝及運輸

1. 乙方負責產品包裝及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

2. 乙方辦運輸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支付,該保險受益人爲乙方,出險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

3. 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4. 乙方包裝標準必須保證該產品不受短途或長途運輸影響,避免外觀破損問題,到現場後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補充說明。

七、材料的驗收和工程服務

1. 產品的質量需符合國家質量、環保標準和行業標準。

A. 驗收:

1)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檔案及相關規定需提供技術檔案等。

2)材料進場時,首先與清單報價中的產品內容進行對照,然後根據材料的質量標準進行現場抽查,進口材料應由材料供應商提供生產廠家的質量檢查標準、報關單,國產材料應按照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頒佈標準進行開箱檢查。

3)材料到現場後由甲方現場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業主單位有關人員對材料進行驗收。業主方、監理單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驗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產品的質量責任。安裝調試完畢後,由三方驗收合格後產品由甲方負責保管,發生丟失、破壞由甲方負責。

B. 工程服務: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在現場指導施工,給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乙方所供材料質量保證期爲一年。(雙電源切換箱除外,爲兩年)

八、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責任

1)產品質地、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與清單報價表的產品有出入時,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質論價;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須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乙方應在甲、乙雙方協商時間內補齊所缺產品。

2)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承擔延期交貨的全部責任,並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的貨物價值3%的罰金付給甲方。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產品交貨時間:

① 貨到工地時間以實際甲方要求交貨時間爲準。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0.5%的罰金。

5)乙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護甲方的合同、檔案、資料圖紙和數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的相關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產品爲品牌產品,必須保證其提供產品的真實度。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護乙方合同、檔案、資料圖紙和數據。未經甲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相關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印和告知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乙方將有權向甲方索賠因此所帶來的全部損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貨不及時造成供貨延誤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

1、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

本合同項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份數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日 期:

配電櫃採購合同樣本三

發包方(全稱):(發包方)

供貨方(全稱): (供貨方)

1、合同標的

1.1本合同標的爲 研發樓配電箱、櫃設備購置,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指定地點的運輸、裝卸、保險、驗收配合的技術服務及檢驗、質保期保障等服務的全部費用及相關稅費。

1.2供貨貨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額見附件一。

1.3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1.4 供貨週期:合同簽訂20天。

1.5 供貨方應對本合同其承擔的全部工作實施有效管理,以確保及時供貨和工程安裝、工程進度的要求。

1.6發包方只接受經驗收合格並調試執行後正常性能完整的配電設備。

1.7 質保期:

2、合同價款

2.1合同總價(大寫): ;(人民幣),

(小寫):¥ 元 (人民幣)

2.2所有貨物的價格包括了配電箱的製造、監造、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配合驗收、調試和檢驗檢測、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供貨方負責將貨物運達發包方工地現場。

2.3.由於發包方實際購置的數量發生變更時,其增減部分的單價按本合同確認的單價執行。

3、貨物產地及標準

3.1貨物產地爲投標方註冊地,貨物爲供貨方全新的,從未使用過的產品,應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貨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貨物最終驗收後及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供貨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3.2標準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及服務應符合招標檔案的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若在設計和製造中應用的標準或規範在按本技術規格書中沒有規定,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相關標準的,則採用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要求供貨方詳細說明其所採用的標準和規範,並提供該標準或規範的完整原件給發包方,國內標準應提供中文文字,國外標準應提供中、英文文字。只有當其採用的標準和規範是國際公認的、慣用的,且等於或優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要求時,此標準或規範纔可能被接受。

4、到貨及調試

4.1到貨地點:

4.2供貨方在收到發包方合同供貨通知後,按本合同要求的發包方書面通知確認的交付時間,供貨方應將貨物運至合同到貨地點卸貨並驗貨交接,在驗貨時發現與發包方招標檔案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設備損壞及缺陷,均有供貨方承擔更換責任。

4.3到貨時間安排如下:

到貨時間爲:

5、包裝、裝運和運輸

5.1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供貨方承擔;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損壞或丟失的,均由供貨方負責。發包方只接受調試執行合格後的完好產品。

5.2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鄭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條件。

5.3貨物的兩個側面應採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做出防護保護標示和標記,並明確貨物名稱等相關標識。

5.4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等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6、保險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之前的所有保險費用(按貨物總價的110%價值投保)和派往發包方進行服務的人員投保人身險和其他有關險種,均由供貨方負責。

7、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