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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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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作協議要確定合夥人的出資份額。本文是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僅供參考。

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

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1】

甲方:秦皇島新遠船舶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利

住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黑龍江西道41號

郵編:xx

聯繫電話: 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新產品的技術支援。

2、與乙方共同研發新產品。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進程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爲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爲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項目後,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項目實際營業額的2%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於:

甲、乙雙方理念相通、文化相近,在房地產及商業領域分別擁有各自的資源與優勢,並致力於在中國鐵建國際城商業廣場中國鐵建國際城商業廣場項目的商業合作,共謀發展,經雙中國鐵建國際城商業廣場方友好協商,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達成框架協議如下:

一、合作原則

1、資訊共享原則甲、乙雙方應加強日常交流、聯繫,充分利用各自資源,加強在商業項目拓展等方面資訊的溝通、交流,互通有無、互相支援。

2、優勢互補原則雙方一致同意,在合作過程中,充分根據各自的專業優勢,以及在商業領域的技術、管理、品牌優勢,加強合作。

3、誠實守信原則雙方一致同意,在合作過程中,雙方應當誠實有信、遵守諾言、實踐成約;同時,雙方應對合作中有關保密內容,恪守成約、嚴格保密。

4、並立雙贏原則。雙方一致同意,在合作過程中,充分尊重對方訴求,保持雙方品牌並立,實現雙方利益兼顧,共同發展。

二、合作方式爲建立雙方的緊密合作關係,並在房地產開發運營方面取得成績。雙方確立在商業房地產開發經營領域合作方式如下:

關於中鐵國際城商業廣場項目的商業合作:

中鐵國際城商業廣場項目的商業合作待甲方物業規證條件成熟時,甲乙雙方再次根據各自的商務條件進行磋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受比行業內同類品牌和知名度商家更優惠的商務條件,實現雙方全面戰略合作。

關於商業項目拓展支援

甲、乙方在長三角等對方重點發展區域進行項目拓展時,應加強交流;對於有可能合作的項目,雙方應共同開展商業市場研究、項目定位等工作,以確定是否以商業合作方式共同參與商業項目的開發、運營。

三、保密及其他

1、本協議內容以及合作方案實施過程中,雙方及雙方參與的人員應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的任何內容、細節以及進程,法律法規以及申報、批准必需的除外。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署:

  代表簽署:

  時間:2016年x月x日

  時間:2016年x月x日

商務戰略合作協議範本【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係,爲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資訊,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資訊指本協議的一方(披露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檔案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資訊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戶資訊、財務數據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資訊。

披露此類保密資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爲保密資訊的任何資訊或數據。

上述保密資訊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資訊,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透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資訊。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資訊。並

(1)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資訊,不將對方的保密資訊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資訊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資訊。

(2)如爲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資訊,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資訊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資訊;如合作關係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資訊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資訊,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資訊的進一步擴散。

4.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資訊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資訊。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資訊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爲公知資訊,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資訊自動失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爲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