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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託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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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委託合同模板集錦七篇

委託合同 篇1

委託人: (簡稱甲方)

受託人: (簡稱乙方)

甲方因在外務工事務繁忙,無法進行家中房屋建設今爲節省開支,並最合理處理好相鄰物權關係。協調鄰里建設A幢房屋,爲使A幢房屋建設有效,節儉方式進行,特委託乙方統一管理經營,經雙方本着合法、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A幢房屋座落於永泰縣丹雲鄉前洋村村部對面。

二、建設該A幢房屋的建設施工單位由A幢房屋的十戶業主指定並認可(鋼混結構,每平方米造價不超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整)。乙方按甲方的意思指示負責建房事宜的經營運作及協調相關鄰里及相鄰物權關係。

三、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有責任支付建築工人工資,並保證及時發放到位。

四、甲方有權知曉每月建房工程進展情況及建房資金運作情況,乙方也必須在每月月底,將上述情況及時通告甲方。

五、甲方必須及時全力地將建房運作資金,匯入乙方帳戶(幷包括乙方管理工資)。

六、A幢房屋的建房時間,由開工起半年內必須完成建設。若有天氣不可抗力及等原因,經雙方協商可順延。

七、在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有權代爲簽字,代收法律文書等相關特別權利。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若有《補充合同》視同本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哈爾濱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託方)

乙方:五常市安家鎮鼎豐米業(受委託方)

茲有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加工優質大米,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物:大米。

第二條: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

第三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按照GB/T19266標準要求。

第四條:加工物包裝物設計、印製由甲方負責,並有甲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成品包裝物使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第六條:甲方負責產品的運輸、銷售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七條:乙方負責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出廠檢驗及出廠前的質量控制、儲存管理。

第八條:甲方付給乙方加工費爲 ,此項費用每下個月月初統一結算,本產品規格分別爲。

第九條: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採購由乙方負責,原料必須是五常境內種植的優質水稻。

第十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間、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再行制定。

第十一條:加工物(成品)交付時需雙方在交付現場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加工物(成品)出廠後由於運輸、保管不當造成的產品質

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條: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向乙方做出貨款總額的20%的賠償。

第十五條: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價值總額20%的賠償。 第十六條:加工數量:

第十七條:加工地點:哈爾濱市五常市安家鎮安家村玉生屯。 第十八條:本協議需雙方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哈爾濱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簽字:

乙方:五常市安家鎮鼎豐米業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作爲協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代爲出庭應訴,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爲提出各類申請,代爲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商:

1、代理採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爲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託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鑑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並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應保守甲方的檔案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祕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託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二○一二年月日簽訂於××

委託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物業,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和要求

1. 委託項目:①名稱: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託期限:從20xx 年 2月 1日至 20xx年 3月 日。

3.委託性質:獨家代理,即代理期內夷陵區範圍內的所有銷售不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均計入乙方銷售任務。

4.甲方認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須執行。但不論合同是否延續,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結算支付乙方銷售佣金。

二、銷售價格及代理佣金結算支付

1.結算底價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作爲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戶首期樓款,即納入結算範圍;佣金按元計提。

3.代理期內,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內甲方必須將結算之佣金支付現金或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給客戶以特殊讓利的處理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給客戶優惠時,採用誰承諾誰負責。即甲方承諾讓利部分由甲方負責,乙方仍按標準成交額計提佣金,乙方承諾則從銷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買家簽署《認購書》後悔約,其銷售收入不計入乙方的任務指標。《認購書》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其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

6. 佣金均按成交價1%進行結算。

三、甲方責任

1. 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發展商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

2. 甲方負責制訂本項目銷售底價和付款方式及優惠辦法,同時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①售樓書和價格表;

②售樓須知和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

③本項目銷售進度表(截止日期爲 年 月 日)

3. 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提供的意見作出回覆。

4. 由甲方承擔其自行決定的'廣告宣傳費用。

5. 負責在工作、公共關係等方面配合乙方銷售的需要。

6. 負責對乙方營銷策劃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乙方聯繫的客戶,統一由甲方爲其辦理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合同和收取樓款。

9. 認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戶的承諾,保證依時將 交付使用。

四、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時策劃本項目之推廣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責本項目的市場營銷策劃及推廣計劃。

2. 乙方自行設計宣傳資料,其印刷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的銷售宣傳及對客戶的承諾必須是甲方認可的條款,不得誇大或欺騙客戶。

4. 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管理及業務指導,並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 乙方需要尋找分銷商時,分銷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樓價表、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戶宣傳或承諾與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內容不符的資訊,否則自行承擔其後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戶上交的房款,否則甲方有權即時中止乙方銷售代理權,並對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額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銷商之名義從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和 損害甲方形象的違法活動。如果由於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甲方不得延誤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則,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停止銷售工作,並透過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獨自承擔由於未能承兌對客戶的承諾而引起的糾紛和經濟責任。如:未能按時交樓、房屋質量有問題、面積誤差、承諾的生活服務設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種費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包括收款、簽訂《認購書》、《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應的任務,則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竭誠合作,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經過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爲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____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後,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帳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帳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帳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帳戶,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資訊)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電 話:

傳 真: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0731—88275888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

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內,以 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爲收訖。任何私

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

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

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透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權將爭議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分會,按照提交仲

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雙方

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自本項目

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

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承辦律師: 日

委託合同 篇7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爲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覈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 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定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爲,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執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爲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爲______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爲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