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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買賣合同模板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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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回遷房買賣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回遷房買賣合同模板錦集5篇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1

套回遷房出售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產,雙方現就該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系合肥市蜀山區 鎮 村村民,因拆遷安置,甲方將【合肥市蜀山區翡翠路翠寧雅苑(翡翠路與匡河路交口大溪地第三複建小區)棟單元室】分得一套 平米的回遷房自願賣給乙方,並將該房產相關證件同時出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並保證:對本協議項下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日後因甲方毀約或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無效或撤銷的,願意退還購房款並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爲(兩者按高者計算):①購房款的30%,②(爭議時市場評估價格—協議價格)×130%=損失。乙方承諾並保證:將全面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房,如乙方無故退房,購房款費用甲方不予退還且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丙方承諾並保證:對甲方就本合同項下義務及違約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起即刻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所有權、使用權等權利同時轉讓(含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約定,本協議項下房產總價款爲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本協議訂立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調整價格;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回遷安置材料等)、身份證複印件、夫妻結婚證複印件交付給乙方;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爲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第四條、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額房款,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全款後甲方毀約的需向乙方退還購房款並支付購房款30%違約金。乙方向甲方付款以現金方式或透過銀行轉賬至以下帳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付清購房款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付清購房款起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將水、電、氣、物業、居委會等檔案材料等予以過戶,甲方拒絕配合和拖延視爲違約,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房款,同時支付違約金,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

第六條、因出賣的房屋現並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待到辦理茲相關證件時甲方應主動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事宜;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爲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係;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房款,同時支付違約金,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

第七條、甲方應積極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名字,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或政府部門)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產生費用由甲、乙雙方均攤,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爲違約,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乙方保留追訴權;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在辦理房地產證書時所需的稅費;經雙方協商,在房屋產權證辦理時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名字的情況下辦理房地產證書時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按上述約定處理,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所出售房屋爲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

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責任,同時支付違約金,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

第九條、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房屋交付後,任何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同時乙方不得以任何房屋質量問題要求退房,購房款及其他費用甲方不用退還。如果屬於開發商、政府原因造成房屋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第十條、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合同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否則視爲違約。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無故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的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認購款和利息及酬謝金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本協議中無遺漏出賣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況,如有遺漏甲方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造成乙方損失,還應當支付違約金,賠償遵循第二條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應當共同執行,不得無故反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合肥市公證處(無丙方、公證處減份數)。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購房總款後正式執行以上條款。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星期

備註:附件相關證件原件、複印件,背書籤收物件材料和收付款資訊等。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並自願將坐落於 省 市 區 小區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人民幣):元/平方米;總價: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含定金) (小寫: ),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爲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 年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次)房款 萬元,剩餘房款 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聲明以下作爲本次交易銀行帳戶: 戶名: 開戶行:。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原始)產權爲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爲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宜後,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爲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戶,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該房屋如有屬於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築面積小於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並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

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並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交一份於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電 話:

(法定繼承人意見/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電 話:年 月 日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公司開發的賣於乙方,此房建築面積:m,儲藏室號,建築面積:m。

二、轉讓價格:此房屋總價款(含儲藏室)爲整(小寫:¥)。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首付房款定金元(大寫:),甲方辦理完房屋戶名更改合同手續後,乙方再支付剩餘的元(大寫:)房款,至此乙方擁有該房屋的產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房款後,出具收條。

四、該房屋拆遷補償,過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能交房時,按照市號令超期臨時安置費的.標準執行,本房屋的逾期補償費用由乙方享受,具體補償時間以開發商補償給回遷戶的時間爲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

五、甲方負責辦理本房屋戶名更改合同等相關手續。

六、甲方負責解決本套房屋應享有的回遷戶待遇。

七、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額房款及利息,並支付此房款全額的200%作爲違約金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扣除乙方房款的50%。

八、如開發商中止開發,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期限爲壹年),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房款及利息(利息以銀行利息爲基準),乙方退還所領本套房屋的逾期補償款。

九、甲方應全程協助乙方,直到乙方取得房產證。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

回遷房買賣合同 篇5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並自願將坐落於 省 市 區 小區 棟 室,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 。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 月 日,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含定金)大寫: (小寫: ),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爲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次)房款 萬元,剩餘房款 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 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聲明以下作爲本次交易銀行帳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原始)產權爲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爲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拆遷辦)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 宜後,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後,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爲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戶,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該房屋如有屬於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並支付相當於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築面積小於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並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 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並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交一份於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法定繼承人意見/簽字): 第三方(律師)(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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