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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施工監理的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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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家裝施工監理的合同範本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② 監理範圍:A家裝施工合同以內的項目預計 元 B主材 預計 元 C安裝廚房設備、門窗 預計 元 D安裝地板 預計 元 E安裝熱水器、浴霸 預計 元 ③總投資: 監理範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爲準

2、 下列檔案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 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3、 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4、 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 監理取費

1、 參照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京價(收)字(1996)第043號檔案。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 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醛? A、 3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 元。 B、 3萬元以上的按 %計醛?計 元。

3、 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爲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 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 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 元。

三、 監理人責任義務

1、 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項目。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 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 業主的責任義務

1、 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爲業主的同意。

4、 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 雙方違約責任

1、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 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爲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 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 補充協議: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 的 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後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 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 開工前(審覈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 審覈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範本。

2、 合同中是否註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 審覈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 參照圖紙審覈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 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准單。

二、 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採取逐項驗收原則)

1、 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 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 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① 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 ② 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 ③ 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 ④ 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 ⑤ 塗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塗飾的面層(如:木製品、牆)。 第二步是對塗飾完成的牆體面層、木製品面層。

4、 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 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覈工程量。

三、 竣工後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 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

1、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項目。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 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 業主的責任義務

1、 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 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爲業主的同意。

4、 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 雙方違約責任

1、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 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爲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 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 補充協議: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 的 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後附: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屬合同一部分) 家裝監理服務基本內容一、 開工前(審覈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簽定的合同、圖紙、預算)

1、 審覈是否使用北京市標準合同範本。

2、 合同中是否註明甲乙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數量、等級。

3、 審覈圖紙是否齊全,圖紙標準、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 參照圖紙審覈預算書中的計算是否準確,預算單價是否合理。

5、 檢驗房管及有關部門對裝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請批准單。

二、 施工中(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內容採取逐項驗收原則)

1、 參加業主與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術交底。

2、 檢驗進場材料與合同規定的是否相符。

3、 執行《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① 基底檢驗舊裝飾層的鑿剔、清除處理等施工工藝。 ② 檢驗水路、電路預埋工程。 ③ 基層檢驗底龍骨,底襯及找平層的施工工藝。 ④ 三方辦理隱藏工程驗收。 ⑤ 塗飾項目檢驗:第一步檢驗準備塗飾的面層(如:木製品、牆)。 第二步是對塗飾完成的牆體面層、木製品面層。

4、 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寫監理檢驗記錄。

5、 協助業主簽定裝飾增減變更記錄,審覈工程量。

三、 竣工後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竣工整體驗收。

2、協助業主與家裝公司或裝修隊辦理有關保修手續。

四、 單項監理服務可根據業主提出的要求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