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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委託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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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委託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委託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委 託 人):

乙方(檢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雲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大唐丘北趕馬路風電場道路工程

1.2工程地點:丘北縣捨得鄉

1.3結構類型:級配碎石基層、泥結碎石路面

1.4監督單位: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中南公司雲南丘北趕馬路風電工程監理部

1.5開工日期:20xx-4-1

1.6其它:

第二條: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的檢測項目:

原材料檢測 □壓實度檢測 □彎沉檢測

砼、砂漿強度檢測 □砂漿配比試驗 □砼配比試驗

其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已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租賃演出用服裝道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服裝道具件(套)。

二、租賃時間:天,自 年 月日至 月日止。

三、租賃價格:服裝道具價值元,租賃價格 元 / 套(件)

租金合計 元,押金元。

四、付款方式:租賃服裝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並交納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項:

1、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按時歸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裝總價值的5%收取滯納金。

2、乙方不得將該服裝道具轉借,轉租他人,如乙方違約,應向甲方繳納違約賠償金(按服裝道具價值的60%計算)

3、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服裝道具損壞,丟失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聯繫人:聯繫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服裝道具租賃明細

服裝道具租賃明細(存根)

租借人簽字: 經辦人:

年月日

委託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徐州市建設工程檢測中心

二Ο一一年一月

房屋安全鑑定合同

甲方(委 託 方):

乙方(鑑定機構): 徐州市建設工程檢測中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鑑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鑑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鑑定原因:

二、房屋鑑定工程範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鑑定委託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託管協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7)提供相鄰房屋的相關材料。

2、乙方因檢測鑑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1):

(2):

(3):

3、應於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鑑定。

4、提供鑑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鑑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現場檢測的安全措施;

6、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檢測鑑定報告應包括相應的檢測數據);

6、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一式五份)提交甲方;

7、對鑑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提供技術諮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場,現場查勘時間順延;

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於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鑑定;

(2)乙方在開始現場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3)房屋結構複雜、鑑定難度較大,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鑑定的,應當向甲方說明情況,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鑑定檔案。

四、鑑定標準

房屋安全鑑定主要依據《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等現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

五、 收費標準、鑑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鑑定費用:按每平方米鑑定建築面積元計收。

(二)鑑定總面積: 平方米。

如果實際鑑定建築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鑑定建築面積爲準,並調整鑑定費用。

(三)鑑定費用總金額¥: 元(含檢測、勘察費用)

(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金額(大寫): (人民幣)。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前,結清剩餘合同 價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三)甲方自行出資的其他方式:

七、組成合同的檔案

1、

2、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應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鑑定報告的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鑑定報告的時間。(不能提供主要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透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鑑定的,可約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報告時,每延誤一天,罰款100元。

2、負責鑑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鑑定報告的鑑定結論與建築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鑑定費用,免收受損失部分的檢測鑑定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 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鑑字蓋章即時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各執兩份。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爲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合同 篇4

甲方:(經銷商)

乙方:(物流公司)

雙方爲建立正當的物流承運關係,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本着共同商討,協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第一部分、業務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承運甲方在JAC定購的格爾發重卡商品車(以下簡稱商品車),包括提車、運送、交驗及各環節涉及的手續辦理;

第二條、 雙方約定商品車運費、送車時效及違約條款;

第三條、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風險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第四條、 委託運輸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運

第一條、提車

1、乙方按甲方要求,攜《商品車自提介紹信》,辦理商品車提車手續,並負責檢驗商品車狀態完好;

2、乙方負責覈對商品車隨車附件的完整、車輛合格證資訊(未打印合格證的,以檢驗入庫單及發動機合格證資訊爲準)與車輛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盤號、發動機號、VIN碼、車型配置、顏色及類別等;

3、乙方負責辦理商品車運送過程中需辦理的所有手續,包括辦理臨時牌照、購買養路費、保險等。

第二條、運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商品車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負責商品車在運送途中的合理保養,在運送途中商品車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及時到就近的特約服務站檢查修復;

3、乙方對商品車在運送途中的安全負責,對車輛出現的損毀,違法罰款及相應的保險理賠全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商品車運送途中,嚴格按雙方約定不私自帶貨、不背車或負重,對違反約定造成車輛損毀的,商品車將由乙方買斷或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交驗

1、乙方負責在交驗前,將商品車清洗乾淨,手續整理妥當;

2、雙方共同按《JAC商品車發運交接驗收憑證》逐項覈對,覈對完畢,甲方負責在交接單上簽字蓋章,並在S系統內做收車處理;

3、對檢驗不合格項目,

[1]可以明確因乙方疏忽、操作不當或違反約定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2]可以明確因商品車本身在設計、製造等環節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暫收車輛,由甲方協調江淮公司解決;

[3]不能明確責任方的,甲方暫收車輛並扣押《JAC商品車發運交接驗收憑證》,向承運單位出具收條,在甲方聯絡重卡營銷公司裁定責任並解決後,辦理交接手續,但最長處理期限不超過7天;

[4] 對商品車發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處理時間7天內。車輛損失100%由乙方承擔。

⑵重大事故或超過7天處理時間的,由乙方直接買斷。

第三部分、運費和時效

第一條、運費

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車承運中產生的臨時牌照、保險、過橋過路費、養路費、油費、駕駛員工資、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費用;

2、甲乙雙方約定運費標準如下:

⑴、合肥—阜陽:牽引車爲950元/臺;四缸亮劍爲700元/臺;載貨爲800元/臺,自卸車、攪拌車爲950元/臺。

⑵、阜陽—合肥:牽引車爲800元/臺;四缸亮劍爲550元/臺;載貨爲650元/臺,自卸車、攪拌車爲800元/臺。

第二條、結算

1、乙方以《JAC商品車發運交接驗收憑證》(甲方蓋章有效)作爲運費結算憑證,向甲方開具運輸業發票(雙方其他業務另行約定)進行結算;

2、結算標準按雙方約定標準執行;

3、結算週期爲每月結算一次,次月兌現。

第三條、送車時效

1、送車時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後,到完成指令的單車時效,包括提車、運送和交驗的全過程總時間;

2、甲乙雙方約定提車出庫的時間是1個工作日;

3、甲乙雙方約定運送時間爲:平原按500Km/天計算運送時間,山區按400Km/天計算運送時間。

第四部分、違約

第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雙方約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履行責任,對拒絕履行責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終止合作,對由此帶來的損失,可以向違約方提出賠償要求;

2、在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提請訴訟,訴訟地即簽約地。

第二條、風險保證金和擔保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運輸業務時,需向甲方繳納風險保證金,保證金的額度由雙方約定。

2、乙方風險保證金在下列情況下,將由甲方處置:

[1]乙方違反約定,且拒絕繼續履行責任時;

[2]商品車在運送途中發生事故,雙方不能達成一致處理意見時;

[3] 乙方違反送車時效規定甲方提出索賠要求時,對超期的天數,按200元/天扣減;

[4]對因乙方責任,客戶提出賠償要求時;

第三條、業務終止

1、甲方委託期滿,雙方業務即終止,特殊情況下雙方可以協商後繼續執行;

2、合作期間,因一方原因,不能正常開展經營活動時,雙方業務即終止;

3、對因乙方違約或服務承諾不能及時兌現的,甲方可以隨時提出和終止業務。

第五部分、其它約定事項

第一條、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送車延期時,乙方需在2日內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材料,經甲方認可後,可免於追究違反送車時效責任;

第二條、對其他未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向乙方提出申請,要求乙方爲起提供法律援助,現經乙方審查,認爲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同意爲甲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一案的_________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辦案人員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另行委派辦案人員接管。

三、甲方對乙方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如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乙方有權撤消甲方受援資格;終止代理;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確有不當的,乙方應當督促辦案人員及時調整,拒不調整的,乙方可以另行委派辦案人員。

四、甲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穩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違規上訪、集會等行爲,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權撤消甲方受援資格,終止代理並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撤消甲方受助資格,終止代理並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六、甲方爲原告的,可以將乙方辦案人員辦案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列如訴訟請求。此項訴訟請求下獲得的款項歸乙方所有,如經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甲方應申請人民法院將款項直接支付乙方。

七、甲方委託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訴訟代理。

(二)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_________。

八、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到本案終結止(即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消訴訟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援助的援助特徵

中國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徵: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爲,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爲,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爲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委託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委託事項

1、雙方約定,服務項目或內容

2、服務語言要求:

3、針對本項目,乙方應提供下列檔案或下列服務作爲完成服務的標誌:

就該項目有關法律問題,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應提供下列諮詢服務:;

4、服務時限要求:

收款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收款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但因甲方未及時提供有關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導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務時除外。

第三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託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9、乙方聯繫人:

電話:

郵編:

聯繫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繫地址作爲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檔案可透過電子郵件送達。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後果;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人:

電話:

郵編:

聯繫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繫地址作爲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檔案可透過電子郵件送達。

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代理費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耗費的工作時間;(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

(二)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爲: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發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票不作爲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爲準。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乾;

叄、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了委託事項的準備工作,甲方取消委託事項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檔案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乙方律師依法盡職盡責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但對案件實際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委託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然後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然後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資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處理項目的事項。

二、甲方應提供相關的檔案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 甲方承擔。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事項如下:

四、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項目諮詢費爲。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預約金。當合約到期後,若項目成功,然後則從諮詢費用中扣除;若項目不成功,則扣除相關開支後給予退還。

七、若甲方中途放棄委託事項,則預約金不還,若乙方中途無故不提供諮詢服務則預約金全額退還。

八、委託項目完成後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諮詢費,否則延期一天,然後收取滯納金爲應支付款項的1%。

九、協議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訴訟。

十、協議在乙方收到全部諮詢費後自動結束。

十一、本書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