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停車位買賣合同

學問君 人氣:1.79W

由於買車的人增多所以有很多人都爲自己購買了車位。以下是停車位買賣合同範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停車位買賣合同

停車位買賣合同(1)

第一條 茲爲預售停車位事宜,雙方制定本合約。

第二條 停車位數量及價款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_________元整。

本契約停車位數量爲_________位,價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依付款明細表所列,買方於接獲賣方書面繳款通知單七日內自行向賣方指定之繳納地點或金融機構專戶,以現金或即期支票如數壹次繳清,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者,買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但賣方同意緩期繳付者,不在此限。

雙方同意每期付款間隔至少爲_________日。

賣方同意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訂於最後一期,於辦理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後,點交停車位時,買方繳清之,且本期付款間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條 驗收

賣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必要設施及領得使用執照後,應通知買方於七日內進行驗收手續。

買方於驗收時對本契約停車位之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修繕,於完成修繕前買方得拒絕點交。

第五條 產權登記及點交期限

買賣雙方同意本停車位產權之移轉應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並於登記完畢後兩個月內完成點交。

第六條 買方義務

買方應配合簽訂住戶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公約。

買方於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前應履行下列義務:

(1)繳清第三條保留款以外之自備款。

(2)繳清因逾期付款應加計之遲延利息。但有第七條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該期間得予扣除。

(3)繳清第十條所列應由買方繳付之稅費。

如需辦理貸款,應提出辦理產權登記及貸款有關檔案、預立各項取款或委託撥付檔案、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

買方同意配合賣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產權登記之相關事宜,並於賣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內協辦,否則應賠償因而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罰鍰、增加稅費等)及損失。

買方應於收到點交停車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賣方時,不在此限。

第七條 賣方義務

賣方應提供停車位種類及產權登記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五)予買方,並就說明書內各項詳實填注,如有虛僞不實,由賣方負法律責任。

賣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工,自開工日起_________日曆天以前完工,並以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爲完工日,如有逾期,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辦理點交本契約停車位時給付買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間不計入前開天數:

(1)買方未依約交付本契約所載之各期價款及遲延利息或其他應由買方負擔之稅費,其遲延期間。

(2)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3)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4)有關水、電等配管及埋設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該公用事業單位之作業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項完工期限之約束。但因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如因需辦理貸款,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賣方不得將該本票供其他任何擔保之用,且賣方取得貸款撥付款項時,應即返還該本票予買方。

賣方應於買方配合完成點交停車位手續時,將所有權狀、保證書、保固服務紀錄卡、停車場管理公約、使用執照(影本)、鑰匙、遙控器及代繳稅費之收據一併交付買方。

第八條 保固期限及範圍

賣方同意自雙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點交手續日起,依下列方式負保固責任。但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致無法辦理點交者,買方同意賣方自通知之點交日起負保固責任。

(1)建築結構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機械設備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條 契約轉讓條件

買方於本契約停車位產權登記完成前及繳清各期款前,如欲將停車位契約轉讓他人者,應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買方同意於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賣方同意前款手續費不超過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二。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爲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爲符合規格。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佔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於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買方同意購買本契約停車位,日後應依法令規定使用。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並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爲限。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但因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並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並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爲有利於買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爲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爲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汽車車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爲:[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爲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 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3)

甲方: 乙方: 聯繫住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整(即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爲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爲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爲,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 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定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