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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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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代理合同(集合15篇)

委託代理合同1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夥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爲 。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爲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託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30000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30000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爲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開發的商業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商業部分向外招商,並協助甲方與乙方招徠的租賃戶簽定物業租賃合同。

1、協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條件。

2、協助甲方按照物業租賃合同約定足額收取租賃戶保證金及其他款項。

3、處理好甲方與租賃戶之間的各項關係,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服務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暫定),如甲方認爲乙方的招商行爲不符合甲方的商業利益,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務期限內,甲方有權自行招商及與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託招商關係。

三、確認制度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與租賃客戶共同洽談租賃條件,並形成租賃合同文字內容。

2、合同期內,所有由乙方介紹並簽訂租賃合同的客戶都視爲乙方招商的客戶(甲乙雙方以確認函的形式確定該商戶爲乙方意向招商客戶)。

3、合同期內,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戶如從租賃轉爲購買該代理招商部分的商業面積,最終實現成交的,甲方將按照成交金額的1。2%向乙方支付銷售報酬。

四、服務標準與結算方式

1、招商服務費標準

乙方的招商行爲必須徵得甲方認可,甲方以物業租賃合同約定的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爲乙方的招商報酬(租賃期必須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務費支付方式

經營戶簽訂正式租賃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租賃保證金及其他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實際招商報酬結算給乙方。

乙方獲得的招商(或銷售)報酬,以甲方收取實際租金(或銷售款)作爲基數,甲方與乙方招徠的客戶簽訂租賃(銷售)合同而未實際收取款項的,甲方不支付報酬。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有權隨時知曉乙方招商工作的進展情況,乙方應全力配合,如實通報。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關材料及相關資訊。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字。

4、甲方承擔與租賃戶簽訂合同後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5、甲方積極爭取招商優惠政策和政府職能部門的支援,負責協調相關政府和協作單位關係,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對招商和自購自營合同的審覈及簽字蓋章,收取客戶應交款項;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存檔保管。

7、甲方應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項目招商(銷售)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乙方:

1、積極組織有意向的大型商家來項目現場考察,協助甲方與租賃客戶簽訂合同前的談判工作,直至雙方簽訂正式租賃合同爲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約定的租賃戶應交納的保證金及其他款項。

3、乙方保證對獲得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對外泄露。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轉讓給第三人的。

2、甲方對乙方招商工作不滿意,甲方決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爲準。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八、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xx 傳真:xxxx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仲裁)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爲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與 糾紛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及必要的證據 材料 ,並保證上述檔案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 報告 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 計劃 ,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中國論文聯盟整理),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或: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A、

B、

C、

或: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委託服務的人員系人事代理關係,無勞動關係(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員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全面接受乙方的勞動管理,乙方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一、檔案託管(免費)

人事檔案管理l調整檔案工資

根據檔案提供各種證明l工齡覈定

出國政審l轉正定級

二、人力資源事務外包(A類1—7,B類1—10,C類1—14,D類1—20)

1、 代辦員工錄用、退工

2、 代辦寄住證手續

3、辦理畢業生聘用合同鑑證備案

4、職稱申報等需要的相關手續

5、代爲組織人才測評

6、人才引進和流動服務

7、集體戶掛靠8、 代辦、代交養老、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9、 代辦、代交醫療、大病保險

10、 代辦、代交住房公積金

11、遠程電子檔案查閱

12、人力資源資訊和政策諮詢

13、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

14、企業勞動人事辦事流程指導

15、 代辦工資卡

16、代發工資

17、 代辦個人所得稅申報

18、幫助組織入職體檢、年度體檢

19、 代辦商業保險

20、幫助協調勞動人事爭議

三、人力資源管理擴展服務

(二)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後,甲方應及時準確爲乙方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三、乙方義務和權利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服務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以及委託服務人員的新增進檔材料。

2、根據選擇的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項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務費_________元/月·人。選擇人力資源擴展服務項目的,一事一議。

3、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和人民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各一份。

4、如果與所委託服務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應在十五天內將名單和終止合同證明一式兩份以書面形式寄(送)達甲方。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做出迴應及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

四、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聘用人員的服務起止日期爲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解除合同人員乙方須於當月25日前書面通知到甲方,否則,如因乙方原因當月未能及時停保的,乙方仍應爲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繳納下一個月的各項保險。

2、甲方每月15日前將各項費用明細發給乙方覈對,乙方須在當月20日前根據清單支付當月各項費用。以上費用逾期,如發生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日起一年內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依此類推。

六、本協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須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書面申請,或承擔三個月外包服務費用的違約責任。

七、協議中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附件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向國家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事項,委託乙方辦理撰寫申請檔案以及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上述事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爲,按專利法第十九條有關規定處理。

2、甲方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專利申請被視爲撤回的,如可以彌補,由乙方免費重新代理,如不可彌補,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費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結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應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提供詳細的技術交底書、最接近對比檔案、相關附圖和有關的資料及證明。

4、如甲方的申請案涉及弄虛作假或抄襲他人技術等不當行爲,經發現和證實後,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回。

5、如甲方在申請審批期間發生發明人、申請人權利糾紛時,應按專利法及相關規定先自行協商或經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因此而發生的專利審批時限的延誤、終止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6、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費用(單位:人民幣_________元):每項發明申請基本代理費元/件,每項實用新型基本代理費元,每項外觀設計基本代理費:元;官費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標準轉付,單位減緩後每項發明1070元,每項實用150元,每項外觀150元;(如需乙方進行發明實審代理答覆,由乙方收取實審代理費1000元/次);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申請專利必須的資料及上述費用之日起生效,到該項專利申請獲中國專利局授權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視爲撤回或被駁回爲止。

8、在遞交申請檔案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審閱原稿。

9、在甲方專利被授權後,專利權有效期間的年費和事務的監管,乙方有權收取後續管理費200元和年費代繳手續費50元/次,否則甲方應自行監管年費繳納和後續事務,乙方不予監管。

10、在甲方委託申請期間發生的專利申請複審、行政訴訟糾紛的,以及在專利權有效期間發生的專利無效程序,如果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11、雙方同意採用email或郵寄爲約定聯絡方式、,甲方保證其通訊地址可郵寄送達,並且如果甲方通訊地址或聯繫人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支付專利費用時,如果以非申請人名義匯付,甲方應當傳真或郵件告知乙方,否則如果造成繳費不能,乙方不承擔責任。

1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但必須辦理書面解除委託手續,已繳的代理費乙方不予退回。

13、代理期間雙方應密切配合,有問題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中途變更或者終止委託代理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產生的全部後果。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8675 傳真:021-50814463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許斌龍律師爲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託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託人須知:委託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託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採納的可能。委託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爲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範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並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爲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爲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1)甲方委託事項:

(2)委託代理階段: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爲《委託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網址:

網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審理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審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一、一般代理。

二、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______%或______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爲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覈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爲其提供FDA註冊等相關服務。乙方願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註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註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註冊合同條款》,委託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註冊事宜,委託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託,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爲甲方的代理,註冊的所有結果和後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 甲方在申請FDA企業註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複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檔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衛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註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註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

B.乙方審覈合格後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

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

辦理;

E.結果通報乙方;

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註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註冊委託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後,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註冊。

四、費用和支付

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附件B、附件C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檔案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檔案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檔案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爲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聘用合同鑑證;

13、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4、協調流動爭議;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再審的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劃√爲確認,劃×爲否認)調查瞭解情況、提交材料、參加再審、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二)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專業判斷,客觀地告知甲方所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材料,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儲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僞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後再審受理之日支付。

乙方戶名:廣東靜美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廣州分行

銀行帳號:11011954527601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爲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l、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廣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及所提交的證據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規範等情形的;

2、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檔案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僞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爲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