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實用】個人租房合同3篇

學問君 人氣:1.24W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租房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個人租房合同3篇

個人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XXX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 XXXXXXX 號商鋪,建築面積爲 XXX 平方米(以下簡稱租賃標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用於經營

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處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 叄 年,自20xx年 3月23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條 租金、費用、保證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築面積計算,三年租金分別爲:

第一年: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租金單價爲:5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744__元(大寫:柒佰肆拾肆元整);

第二年: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租金單價爲:6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892.8__元(大寫:捌佰玖拾貳元捌角);

第三年: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租金單價爲:70元/平米/月。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1041.6__元(大寫:壹仟零肆拾壹元陸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個季度爲一個繳租期,每期租金在該期開始的前5日內(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4、在承租期間,乙方自行承擔所應交納的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與其經營有關的一切規定稅費及其他應由承租方的費用等,並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自行向有關部門及甲方交納。以上費用若有調整的,按調整的價格執行。

5、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貳仟陸佰柒拾捌元肆角_(¥2678.4_元)作爲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租賃期間修繕、裝飾及廣告宣傳

1、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裝修和裝飾不得影響租賃標的物所在樓盤的整體外觀和內部結構。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需在租賃標的物外製作燈箱、招牌等廣告或其他商業宣傳品、懸掛物的,不得超出租賃標的物所對應廣告位(位於租賃標的物北面外牆)的範圍和租賃標的物對應的走廊,且須經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及工商等相關部門審查批准,不得懸掛第一條所約定經營範圍以外的廣告內容。租賃期滿或合同被解除時乙方應將之拆除,並將外牆恢復原狀,以保證大樓外牆裝飾的一致性和協調性。

第五條 轉租、續租、標的物銷售

1、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標的物轉租給第三方。乙方若擬將租賃標的物轉由他人承租的,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應先與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合同終止的手續,並配合甲方與第三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2、在合同期滿前,乙方需續租時,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如雙方能夠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另行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否則期滿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有關房屋租賃法律、法規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反合同或有關法律法規的一方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標的物無法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從自實際租賃日計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應將乙方已交納的首期租金、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租金、保證金均無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之後,乙方應自行負責租賃標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盜等工作。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損失或者對第三方產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按時、足額繳交租金及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各項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證金、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等,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停水停電,乙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並需按本合同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自行辦理租賃標的物經營所需要的營業執照等有關審批手續,甲方不承擔乙方未能透過審批的責任。乙方能否透過相關審批手續不影響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繳交租金以及各種費用的義務。

7、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糾正的,甲方有權中斷該單元之水電供應及其它服務或採取甲方認爲適當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糾正上述違約行爲並全額支付或償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要求乙方支付與解除合同當月租金標準三倍等額的違約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爲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單獨或累計超過30天或逾期支付水電費和各期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單獨或累計超過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業進行違法違禁活動,或從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損害公共利益的活動的`;

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標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轉租、分租的;或乙方將租賃標的物閒置達6個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僱員、允許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賃標的物及附屬設施損壞的;

⑤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 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納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或者其他各項費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終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據本合同約定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給甲方的,乙方須按合同終止時租金標準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遲交還租賃標的物的使用費,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延遲交還房屋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等各項費用,直到乙方將租賃標的物實際交還給甲方爲止。

2、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雙倍返還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 甲方不承擔公共設施維修責任,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

(2) 甲方出租租賃標的物時沒有該租賃標的物的合法出租權,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租賃標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違約的,另一方除有權要求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一方承擔自己因主張權利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該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公告費和律師費等。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一方有權在提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與自通知時至本合同屆滿時剩餘租賃期間的租金總額等額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第八條 合同終止後租賃標的物的返還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經雙方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除結清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用外,還應當合理謹慎地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在合同屆滿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終止之日起10日內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給甲方,並將乙方添置的傢俱、家電、裝修裝飾物等清空或拆除,並恢復租賃標的物的原狀;如有關裝修裝飾物拆除後會影響租賃標的物的使用或外觀的,甲方有權要求保留現狀,且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嘗。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內完成前款規定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在邀請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到場見證的情況下自行處置,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因處理前述事宜而產生的費用及按本合同約定承擔延期歸還租賃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2、乙方的一切裝修費用,甲方無須給予任何補嘗。

3、租賃期滿或合同被解除時乙方應將租賃標的物門、窗、水電錶、水電錶管道等原有設施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將視屆時實際情況扣除相應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另行支付。

第九條 消防預防

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保護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工作預防火災,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火警,並做好租賃範圍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友好進行協商。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標的物損毀或者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標的物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2、關於工商稅收:乙方必須嚴格按政府規定自行繳納其應繳納的稅收與行政收費。

3、乙方應定期自行清理煙道,並保證明火與煙道口要保持安全距離,因乙方未能遵守規定導致火災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及其他相應法律責任。

4、租賃標的物爲無裝修之毛坯房,乙方應自行進行二次裝修,並承擔裝修過程中出現的費用及責任。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

雙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進行補充或修改合同條款。前述補充或修改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視爲有效,生效的補充或修改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潔合同,文字無任何塗改。如有塗改、手寫或者粘貼的,應該有雙方簽章確認,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租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一事,經友好協商發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將北京市部分租給丙方辦公使用,租用期限爲年,房屋面積平方米,時間從至止。

二、房屋租金爲每月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三、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水、電、氣、電話的正常執行,並儘可能提供方便。

四、水、電、電話費用由乙方負擔,並保證不是對房屋的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五、乙、丙雙方應遵守物業公司的管理制度,三方對租房條款若有任何改動,需提前一個月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個人租房合同 篇3

個人房屋轉租合同

轉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基本概況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__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計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七條 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TAGS:租房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