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工資查詢>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學問君 人氣:6.94K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是怎樣的?大家知道哪裏有嗎?以下的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好的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又到了一年一度公積金基數調整的時候!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剛剛宣佈,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爲2016年月平均工資。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2732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4682元,月繳存額下限爲306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1952元。

具體案例、政策問答詳見下文!

繳存基數調整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5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爲2016年月平均工資。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2張

2017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爲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7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爲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3張

繳存比例不變

2017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6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爲各7%。符合《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規定情形的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4張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爲各1%至5%,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5張

單位和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要保持一致。

月繳存額上下限調整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6張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7張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8張

月繳存額案例

劉先生、王先生分別在兩家公司的不同崗位上工作,根據他們的工資收入,應該要繳多少公積金呢?

201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附計算方法】 第9張

政策問答

一、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舉例】某職工2016年月平均工資爲6504元,則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6504*7%+6504*7%=455+455=910元。

2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如何確定?

答: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爲單位7%,職工7%。

3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

2017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爲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7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爲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4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有上、下限規定嗎?2017年度上、下限金額是多少?

答: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設上、下限,月繳存額上限爲2732元,下限爲306元。

按問題1解答的公式計算得出的月繳存額,如在規定的上、下限範圍之內,則按實確定,如超過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確定。

【舉例】某職工2016年月平均工資爲20000元,則2017年度其按繳存比例計算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20000*7%+20000*7%=2800元。由於2800元超過了2732元,因此其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實際月繳存額應爲2732元。

5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2017年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其2016年月平均收入。繳存比例爲10%-24%;月繳存額上限爲4682元,下限爲306元。

6住房公積金年度是指哪個時間段?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是指當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7單位爲外省市城鎮戶口、農業戶口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與本市戶口職工的計算口徑均一致。

8工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如何確定?

答: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工傷後仍由單位安排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繳存基數仍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工傷後退出工作崗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繳存基數由職工每月享受的傷殘津貼標準代替工資收入計算。

9單位是否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答:單位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及以上的企業,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自設立之日起三年內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

單位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瀕臨破產、已停產或已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已連續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繳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緩繳的企業,經營仍然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具體辦理程序按照《關於印發<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6〕10號)和《關於印發〈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操作細則〉的通知》(滬公積金〔2016〕97號)規定執行。

二、補充住房公積金

1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是否可以有選擇性地爲部分職工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

答:不可以。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原則上應爲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職工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即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人數應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人數一致。

22017年度計算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答:計算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應與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是一致的。

3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如何確定?

答:2017年度,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爲單位1%-5%(取正整數),職工1%-5%(取正整數),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帳戶。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1%-5%之間確定單位和職工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相同,每個職工的繳存比例之和原則上應一致。

4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答: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5補充住房公積金有上限規定嗎?

答: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至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爲1952元。

【舉例】某職工2016年月平均工資爲30000元,該單位將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爲單位和職工各4%,則該職工2017年度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30000*4%+30000*4%=1200+1200=2400元。由於2400元超過了1952元,因此其2017年度補充住房公積金實際月繳存額應爲1952元。

三、如何實施

1單位在2017年度基數調整前會收到哪些與調整相關的資料?

答:今年基數調整採用以網上調整爲主的方式。參加基數調整的單位可至上海市公積金網站基數調整專欄下載或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指定的基數調整網點領取《關於2017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7]4號)。

2採用網上調整的單位如何進行基數調整?

答:共有兩種方式:單位網上業務系統或網頁版本

(1)上海住房公積金網註冊單位用戶可採用單位網上業務系統或網頁版本兩種方式。

(2)單位非註冊用戶可採用網頁版本方式。

以上兩種方式均爲全程網上基數調整,這兩種方式將實時返回調整成功或失敗的結果。請登入上海住房公積金網2017公積金基數調整專欄,按網上基數調整操作流程辦理。

3採用網點調整的單位如何進行基數調整?

答:(1)攜帶好優盤,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指定的基數調整網點獲取基數調整數據(EXCEL電子表格檔案),存入優盤。

(2)開啟EXCEL電子表格,錄入工資基數等規定資訊並儲存。

(3)按EXCEL電子表格中的“校驗”功能鍵,檢驗透過後打印《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彙總表》等相關表單及優盤到指定的基數調整網點進行驗盤,並匯繳7月份住房公積金。

4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後(包括網點調整和網上調整),需要攜帶哪些資料到指定的網點進行7月份匯繳?

答:(1) 調整好的優盤(網上調整的單位無須攜帶)

(2)《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彙總表》

(3) 2017年7月份的《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

(4)《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附表》

(5)《上海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有人員變化的需要提供)

(6) 轉帳支票

(7) 符合《關於2017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7]4號)關於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職工,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覈透過,可按該單位和職工協商確定的月繳存額繳存,但不低於當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水平的,單位申請定額繳存並透過審批的,須攜帶《住房公積金年度定額繳存審批意見》

(8) 凡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須攜帶已透過審批的《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表》

5簽約建行網上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的單位、簽約委託建行代扣代繳方式的單位和簽約公積金網上匯補繳跨行支付的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後,如何進行7月份匯繳?

(1)簽約建行網上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的單位完成調整後可直接網上匯繳7月份住房公積金。

(2)簽約委託建行代扣代繳方式的單位完成調整後建行會在10日扣款或20日補釦款。

(3)簽約公積金網上匯補繳跨行支付的單位完成調整後隔日可透過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下載數據並進行網上匯補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