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大家清楚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參考!
一、什麼是商品房
商品房,通俗的說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範圍。它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很多朋友就問了:使用年限到期了該怎麼辦?房子還屬於我嗎?關於這個問題,小編特意說明一下。
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該怎麼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注: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拓展閱讀:商品房使用年限規定詳情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最願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麼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於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
這事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爲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