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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適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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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明確要求。

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比重適當提高

城鄉居民醫保“六統一”

《意見》就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政策明確提出了“六統一”的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範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由各省(區、市)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覈評價機制和動態的准入退出機制。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

鼓勵實行省級統籌

《意見》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理順醫保管理體制,統一基本醫保行政管理職能。整合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和資訊系統,提供一體化的經辦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創新經辦服務模式,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

《意見》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原則上實行市(地)級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省級統籌。加強基金的分級管理,充分調動縣級政府、經辦管理機構基金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整合現有資訊系統,做好必要的資訊交換和數據共享,強化資訊安全和患者資訊隱私保護。系統推進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引導醫療機構規範服務行爲,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利用資訊化手段,推進醫保智能審覈和實時監控,促進合理診療、合理用藥。

《意見》強調,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點任務,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制度整合作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爲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

解讀:

繳費比重提高覆蓋哪些人羣?

據報道,《意見》頒佈後,不少媒體重點指出《意見》中提到的“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不少人以爲是提高所有人的繳費比重,其實,我國醫保類型分別是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意見》中指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因此,此次《意見》覆蓋的人羣是城鎮沒有工作的居民和農村居民,並不針對城鎮有工作的參保人員,而“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說法也與城鎮職工無關。

爲何要提高繳費比重?

其次是爲何要提高繳費比重的問題。

對此,有媒體報道表示,對外經貿大學保險經濟學院副院長、中國社保學會理事孫潔教授認爲,國務院出臺的該意見主要意圖應該是解決當前一些地區相關保險收不抵支和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問題。

這次的意見明確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孫潔介紹,此前國內曾有報告顯示,目前相關醫保收不抵支的地區已經超百個,因此在提高財政補助的同時,強化個人繳費責任,也就是提高個人繳費比重也就勢在必行了。

得益於提高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比重,這次的意見也明確了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的要求。對此孫潔認爲很有必要,因爲目前普遍來看,不少地方居民醫保的報銷水平都要低於職工醫保的水平。而且在此基礎上,職工醫保還具有職工互助醫療保險這一兜底機制。

孫潔分析,從理論上說要提高門診保障水平,主管部門應在降低起付線這一普惠措施的基礎上,再針對少數大病人員提高報銷的封頂上限。不過她預計,受制於財力所限,恐怕很多地區可能只會在上述兩個方向上擇一加以實施。

另據媒體報道,此前,有傳言表示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原因是醫保基金不足,收不抵支。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魯全表示,“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原因並不是因爲醫保基金不足,“相反,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醫保基金總有結餘”。

人社部公佈的2014年社保收支明細顯示,2014年,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期結存212億元,比上年減少4億元,降低1.5%;比2009年增加128億元,年平均增長20.3%。

魯全認爲,提高繳費比重是重新調整責任分配體制。“就數據來看,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農村合作醫療以來,個人繳費雖然有增加,但增加的並不多,相反是政府的補貼增加得比較多”,因此,隨着經濟社會發展,一定程度上需要重新調整責任分配的結構。

此外,有報道表示,目前,我國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形成,覆蓋人口超過13億,但仍分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四項基本醫保制度。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

國家衛計委衛生髮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說,醫保制度不統一帶來的問題主要在於“三個重複”:同一區域內,居民重複參保、財政重複補貼、經辦機構和資訊系統重複建設。

可以預見的是,改革後,這些問題將陸續得到解決。“這意味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顧雪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