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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離職不能提取公積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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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廣州離職不能提取公積金了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離職不能提取公積金了嗎

廣州離職不能提取公積金了嗎?

非本市戶籍的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個人帳戶封存滿半年可辦理銷戶提取。但以下情形的除外:

1、未結清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2、存在《提取辦法》第十九條、二十條情形的.。

第十九條: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5年內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對已提取資金的,暫停其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直至其將已提取金額全額退回5年後,且符合提取條件時方可提取。

第二十條:已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於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如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逾期,經兩地公積金中心覈實,有權暫停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

辦理對象

1、職工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由本人申請提取;

2、確有困難無法本人申請提取的,可以委託配偶、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公證委託他人、監護人辦理,提供相應材料。

辦理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原件1份)。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