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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手抄報由來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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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手抄報由來300字

國慶節手抄報由來300字

10月1日是我們偉大祖國的生日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的紀念日。這裏應該說明一點,在許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了有數十萬軍民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其實,人們頭腦中的這一印象並不準確。因爲,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典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開國大典。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早在當年10月1日之前一個星期就已經宣佈過了。當時也不叫“開國大典”,而是稱作“開國盛典”。時間是1949年9月21日。這一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主任xx在政協第一屆會議上所致的開幕詞中就已經宣告了新中國的誕生。

那麼10月1日的國慶又是怎麼回事呢?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許廣平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託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爲國慶日。”xx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透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年10月1日爲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爲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從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爲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了。

 各國國慶節由來

世界各國確定國慶節的依據千奇百怪。據統計,全世界以國家建立的時間爲國慶節的國家有35個。以佔領首都那天爲國慶節的有古巴、柬埔寨等。有些國家以國家獨立日爲國慶節。1804年1月1日,海地人民殲滅了拿破崙的6萬遠征軍,在太子港宣佈獨立,從此就把每年的1月1日定爲國慶節。墨西哥、加納等國也是如此。還有些國家以武裝起義紀念日作爲國慶節。7月14日是法國國慶日。1789年的這一天,巴黎人民攻佔了象徵封建統治的巴士底獄,推翻了君主政權。另有一些國家以重大會議日爲國慶節。美國以1776年7月4日大陸會議透過《獨立宣言》的日子爲國慶日。加拿大以英國議會1867年7月1日透過《大不列顛北美法案》這一天爲國慶節。還有以國家元首的生日爲國慶節的,如尼泊爾、泰國、瑞典、荷蘭、丹麥、比利時等國家。

國徽的由來

1949年6月16日,周恩來主持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新政協)籌備會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在常委會領導下設立6個工作小組。第6小組的任務是研究草擬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等方案,組長馬敘倫,副組長葉劍英、沈雁冰。

1949年7月10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擬就《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對國徽設計提出要求:“(甲)中國特徵;(乙)政權特徵;(丙)形式須莊嚴富麗。”9月25日,xx、周恩來在中南海豐澤園召開會議,協商國旗、國徽、國歌等問題。在國徽圖案的徵集中,政協籌備會收到了稿件900幅,這次會議上,大家對國徽應徵圖稿都不滿意。xx最後說:國旗決定了,國徽是否可慢一點決定,原小組還繼續設計,等將來交給政府去決定。9月27日召開的新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討論並透過了國旗、國都、紀年、國歌4個決議案。代表們一致同意,國徽圖案沒有提交政協大會討論,留待將來由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大會主席團決定,邀請專家另行設計國徽圖案。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即委託中央美術學院成立了國徽設計小組,由張仃、周令釗、鍾靈等幾位美術家組成。後來,周恩來指示要多吸收一些專家共同設計國徽,又在清華大學營建系成立了以系主任樑思成、林徽因爲首的國徽設計小組。

1950年6月20日,全國政協國徽審查小組召開會議,最後一次評審清華大學營建系與中央美術學院分別提出的方案,最終確定清華大學營建系樑思成、林徽因等8位教師設計的國徽方案中選,最後的定稿圖,以清華大學設計組的方案爲主。由組長馬敘倫、副組長沈雁冰向政協全體大會提出了審查報告。此後又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意見,改進了國徽的稻穗細部形象。

1950年6月28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xx主席主持透過決議,同意馬敘倫委員代表國徽審查組的報告,透過了國徽審查組所擬定的國徽圖案,並提請中央人民政府覈准公佈。

1950年9月20日,xx主席簽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及對該圖案的說明、使用辦法等。

1951年5月1日,由瀋陽第一機牀廠青年工人焦百順、裴慶江、朱風儀等鑄造出的中國第一枚金屬國徽正式懸掛在天安門城樓上。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及其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穀穗和齒輪。”以後歷次憲法均予以確認。

爲了維護國徽的尊嚴,正確使用國徽,1991年3月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透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當天xx楊尚昆簽發主席令予以公佈,並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