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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局工作調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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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規劃局工作調查報告範文

爲了進一步做好對縣規劃局的工作評議,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專題研究,透過了《關於開展對縣規劃局工作評議的實施意見》,制定了評議方案,並將此方案和縣規劃局的迎評方案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了公佈。建立了評議工作領導組,並於4月25日召開了動員培訓會議,縣人大常委會領導對評議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

求。縣人大常委會組成四個調查小組,分別由四位副主任帶隊深入到各鎮(區),透過召開人大代表、鎮村幹部、企業負責人等方面人員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徵求建議意見。各鎮人大根據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縣鎮人大代表透過參加培訓、聽彙報、看現場、走訪選民和企業等方式,對縣規劃局和本鎮建設服務所的規劃工作進行了聯動評議。另外,調查組還召集縣政府辦、發改委、住建局、國土局、城管局、監察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農辦、水務局等單位負責人座談,進一步聽取對我縣城鄉規劃工作的建議意見。在此基礎上,對收集的建議意見進行了梳理,並及時向縣政府及規劃局進行了反饋。縣規劃局高度重視本次工作評議,主動向縣鎮人大代表彙報工作,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規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績

縣規劃局自組建以來,認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和省規劃條例,以“四個一”的工作目標,積極履行城鄉規劃管理服務職能,重點圍繞項目建設、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和沿海開發建設,堅持科學民主依法規劃,加強規劃管理,有效促進了我縣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

1.規劃的組織領導體系不斷健全,規劃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我縣的規劃組織管理體系基本到位,規劃委員會職能清晰、運轉正常,做到凡是涉及規劃調整、重大項目建設,基本能按法律要求和程序進行操作,使我縣的城鄉建設行爲逐步納入了規劃法制的軌道。規劃局重視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近兩年引進充實了一批年輕有爲的專業人才,形成了一支勤於學習、勇於實踐、團結奮鬥、開拓創新的規劃隊伍。

2.規劃的編制不斷深化,規劃龍頭引領作用進一步提升。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的《如東縣城市總體規劃》具有較強的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編制了部分地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綜合交通、環境衛生、電力、燃氣、綠化等專項規劃也得到進一步優化和修編,海洋鐵路如東客運站、栟茶貨運站站前廣場設計以及縣城濱河景觀等一批層次較高的項目得到了羣衆的好評。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重點組織指導修編了各鎮新一輪鎮總體規劃、村鎮佈局規劃和村莊規劃,組織編制完成了五大園區的各項規劃和各鎮工業集中區規劃,對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起到了較好的引領作用。

3.規劃的實施不斷推進,城鄉面貌進一步改觀。近年來,我縣在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指導下,大力推進規劃的實施,城市開發建設駛入快車道。縣城開發建設成效初顯,一大批市政工程相繼建成或正在推進之中,青園路改造工程、海花橋工程、鐘山路南段等5個項目全面竣工,縣城累計新增綠化面積近35萬平方米。完成亞萍廣場南側地塊、縣城通用大東周邊地塊等10個徵收項目,完成開發量110萬平方米。規劃局加大規劃服務力度,積極推進小城鎮建設,不少鎮區建設有了新亮點。如岔河鎮開發建設的恆基廣場具有一定的品位和檔次。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扶持,推動各鎮村按照村莊規劃,鎮村人居環境不斷改善,曹埠上漫村和掘港掘西村被評爲省級康居示範村。

4.規劃的批後管理不斷強化,建設行爲進一步規範。規劃服務審批進一步規範,在全省率先實行工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即時辦結制度,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建設項目審批後,規劃部門按照規劃批後管理責任體系,糾正和查處了一些問題,減少了建設中改變規劃、建築退距不足、公共配套不到位和建設強度不夠等問題的發生,使我縣開發建設行爲和項目建設不斷得到規範,特別是對房地產開發的違規行爲起到了震懾作用。

5.規劃的透明度不斷增強,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強化。規劃局透過開展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大力普及城鄉規劃知識。“陽光規劃”的實施、規劃審批公示和公告制度的推行、城市規劃展覽館的對外開放以及規劃局網站的開通,更好地擴大了市民參與面,提供了與市民羣衆進行廣泛交流和溝通的平臺。在工作中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貫徹執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決議,積極配合人大的視察檢查和調研。重視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辦理工作,將其作爲重要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存在不足和問題

我縣城鄉規劃工作近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有力地引領和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穩步快速發展。但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

1.部分幹部羣衆的規劃意識還不強,規劃執行中還存在一定的隨意性。由於規劃的宣傳培訓指導還不夠到位,少數幹部的規劃觀念比較差,規劃修編調整還比較頻繁,規劃執行缺乏嚴肅性和約束性,建設的隨意性比較大。規劃跟着項目走、建設指導規劃的現象還時有發生,未批先建、改變建設規劃以及新小區開發擅自提高容積率等現象仍比較突出。一些人大代表和羣衆反映,正在開發建設的盛世華城小區及周邊項目建設密度過大,現在道路已難以承受過密的車流人流。

2.規劃的地域特色不明顯,城市建築風格比較單一。縣城雖然得到快速發展,但功能沒有更多的擴展、品位提升不明顯。城市規劃建設中還缺失文化元素,缺少主題建築、特色景觀、亮點地標,沒有很好的彰顯海濱新城的個性。

3.各規劃之間的銜接還不緊密,部分地塊的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編制比較滯後。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後,一些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布點規劃尚未編制,供電、電信、燃氣、污水處理、產業佈局等專項規劃還比較滯後,城市擁堵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與方便快捷的要求還有差距。全縣尚未形成協調統一的規劃體系,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專項規劃之間還有不銜接的地方,縣城部分地塊的控制性詳規還比較粗放,給實施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破壞規劃的行爲經常出現,在市政道路和老城區改造中表現尤爲突出。

4.規劃服務發展意識還需增強,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強化。規劃的行政效率雖有所提高,但由於各鎮規劃人員特別是專業人員不足,沒有在項目審批前對業主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沒有把好審批第一關。局少數工作人員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不深,缺少工作經驗,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還跟不上工作形勢發展的要求;再加上規劃、發改、國土、環保、消防等部門協調不夠到位,造成一些項目審批中來回修改次數較多、審批手續繁瑣、環節多,效率不高,部分業主和羣衆對此仍有反映。

5.規劃執法體制還不明確,對違法建設查處沒有形成合力。城鄉規劃法雖然明確了地方政府的執法權力,但各鎮建設部門沒有實際處罰權,查處違法行爲時常力不從心。各鎮城管中隊被縣上收後,鎮級的查處力度更加乏力,執法依賴度很大。這次檢查中,各鎮普遍反映,對一些違法建設行爲的查處沒有切實可行的辦法;人大代表建議要加大對東環路兩側的違法建築查處力度。在對違法建設查處過程中,部門間協同配合還不夠,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規劃與執法“兩張皮”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6.規劃對農村建房的引導和指導不夠,農居點規劃建設還有不少矛盾亟需解決。近年來,我縣農村建房處於無序狀態,“一層半”和“一戶兩宅”現象比較普遍,點外違建仍有發生。由於形勢的發展變化,一些村莊規劃和農居點規劃與我縣農村的實際不相適應,村莊基礎設施無法按照規劃進行建設,使規劃形成一紙空文。農居點在推進過程中還有不少矛盾和問題亟需解決,如規劃未經法定程序、用地不規範、佈局不合理;政策不配套、獎勵不到位,政策引領作用不強;基礎設施跟不上,鎮村無力承擔土地徵用和配套設施費用;進點農戶房產證、土地證難以發放等,對此基層幹羣反映強烈。

三、幾點建議

規劃是城鄉建設發展的藍圖和依據,也是各級政府指導城鄉建設和實施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縣政府及其規劃部門要以城鄉規劃法爲依據,按照城鄉統籌、區域統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切實抓好全縣城鄉規劃的各項工作。

(一)對規劃部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