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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資金來源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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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資金來源調查報告
  建設新農村,投入是保障。基於對新農村建設資金來源問題,從微觀層面入手,探析新農村建設資金來源現狀及面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個人想法。
  一、現狀及渠道
  1、政府投入。現階段,各級政府財政投入是新農村建設資金投入的主渠道,發揮着明顯的導向作用。一是財政投入比重最高。在各項投入中,政府財政投入總量最大,比重最高。就市來看,用於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國家、省、市三級財政投入佔總投入的近80%。二是國家和省級政策性資金佔主體地位。三是帶動作用比較明顯。財政資金投入都較好地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帶動作用。如:通村公路、血防改廁、沼氣池、電改、文化建設、甲級衛生室、村級組織辦公場所建設等國家實施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的建設項目、財政資金的作用更加明顯。
  2、信貸投入。金融信貸投入對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一是特色產業發展是重點投向。金融部門對新農村建設的投入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上,重點集中在特色農業發展上。,秦楊村貸款1000萬元用於發展生豬養殖產業。二是農村信用社唱主角。也是農民最願意打交道的銀行,遠高於農行、農發行、郵政儲蓄銀行等其它涉農銀行。
  3、社會投入。在國家支農政策導向作用下,各類社會資金投入新農村建設的熱情越來越高,有力助推了新農村建設。一是部門幫扶。省、市、鎮直部門透過結對幫扶形式,對新農村建設試點示範村和本部門聯繫駐點村給予資金、項目等幫扶,有力支援了新農村建設。二是社會捐贈。各村積極發動本村籍在外人士捐資支援家鄉建設,爲新農村建設募集了大量資金。三是市場運作。各村因地制宜採取市場運作的辦法,引入各類市場資本投入新農村建設,有效緩解了資金短缺的矛盾。起源於仙洪試驗區的“林水結合”模式在市各村得到普遍推廣。
  4、集體投入。雖然當前村級集體經濟普遍比較薄弱,但仍然是新農村建設不可缺少的投入主體。一是普遍性。二是公益性。大多數村的集體經濟投入主要集中在村莊環境整治、農村公路綠化、村民文化休閒廣場等農村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上。三是負重性。大多數村集體經濟投入超出了收入支出的承載限度。
  5、自主投入。在國家政策驅動和試點村示範效應帶動下,羣衆建設新農村、投入新農村的熱情高漲。一是農民對村組公路建設有強烈的需求,使絕大多數的羣衆都願意集資來填補建設資金缺口。二是農民對上級財政給予獎勵或補助的'“一建三改”(建沼氣池、改水、改廁、改廚)、房屋立面改造等家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熱情非常高。三是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使農民的生產性支出投資明顯增長。
  二、問題和矛盾
  1、資金投入總量小。近年來,各地大多數村的新農村建設投入對比過去大幅增長,但對照羣衆對改善民生的強烈需求,資金投入仍顯不夠。普遍存在投入渠道少、總量小,無法滿足羣衆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
  2、地方配套壓力大。近年來,國家支農項目越來越多,但許多支農項目明確規定市縣要給予資金配套投入,增加了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實際執行中一般情況配套資金沒兌現。
  3、項目建設協調難。現行的支農項目投入分別涉及發改委、財政、交通、國土、民政等多個部門,由於部門之間缺乏溝通交流,“九龍治水”的資金管理格局,導致很多的項目建設難以協調,項目資金難以整合,影響了財政資金的投資效益。
  4、農村信貸門檻高。隨着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升級,農村信貸資金需求層次越來越多,總量越來越大,但目前一些涉農金融機構對農業貸款設定的門檻較高。如可抵押的財產少,部分聯保農戶有畏懼風險的心理,導致農戶難以貸到款;對農戶的貸款限制條件較多;利率高,,市農村信用社對農戶短期貸款(一年以內)的年利率高達10.62%。
  5、民間投資信心弱。一是農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投資資訊不暢、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比較突出,降低了對社會資本的投資吸引力。二是社會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普遍缺乏政策保障和投資信心。三是社會資本投入“三農”領域缺乏金融貸款支援。
  6、集體投入難擔當。從實際看,絕大多數的村集體經濟收入較低,村級債臺高築現象具有普遍性,村級債務居高不下、難以化解,不僅嚴重影響了農村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同時也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對新農村建設的持續投入,成爲當前新農村建設十分突出的問題之一。
  三 、對策與建議
  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羣衆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入長效機制。
  1、財政保障。一是要按照中央1號檔案明確提出的“三個高於”的要求,將新增財力向農業傾斜,確保財政支農資金每年穩定增長。對於,應逐年增加財政支農資金,拓寬新農村建設籌資渠道,逐步改變財政支農投入高度依賴中央和省級政府的局面。二是要堅持重點投入、持續漸進,確保投入不斷檔,建設不冷場,切實樹好典型樣板,放大示範效應。三是要將涉農項目資金整合使用,統籌規劃,連片實施,集中投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金融扶持。現有涉農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深化內部改革,強化機構職能,創新金融產品,簡化貸款手續,不斷擴大“三農”貸款投放規模。要深入開展農村信用工程建設,爲增加信用貸款創造條件。要建立農村擔保體系,鼓勵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要大力探索運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動產質押、倉單質押等多種形式,解決好農村貸款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
  3、社會參與。各級政府應重點發揮好引導作用。一是優化投資環境。要加快農村產業通道、供水供電、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農業生產條件;要大力整治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和地方惡霸勢力插手新農村建設等現象,爲社會資金進入新農村搭建“綠色通道”。二是搭建對接平臺。要廣泛開展村企結對、部門幫扶等活動,爲各類社會資金投入新農村建設搭建載體。要精心策劃和包裝好可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引入工商資本投資興建。要及時向社會發布農村投資資訊,幫助各類社會資本確定投資項目。三是完善激勵政策。社會資金興辦各類公益事業,應給予減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優惠政策。對村企結對幫扶貢獻較大的企業,儘可能在項目審批、土地使用、稅收優惠、產業補貼等方面給予照顧傾斜。對引進社會資金投入新農村建設的有功人員和單位,應給予相應的物資、政治和精神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