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調出所需材料:
一、 調檔函:
1、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單位(指具備人事檔案保管權限的單位)出具的調檔函。
2、商調函:可以先辦理檔案商調手續,正式調動時憑調令和戶口遷移證開具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其中深圳地區招調工需出具招調工聯繫函)
3、改派後的就業報到證(針對畢業生改派調檔):應屆生和畢業兩的年的學生需將派遣至我中心的派遣證改派去別處,憑新開具的派遣證和身份證來我中心辦理檔案調出,戶口屬於我中心集體託管的,必須先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4、錄取通知書或錄取學校出具的調檔函(針對研究生入學和專升本)。
5、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錄用爲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檔案及錄取單位的調檔函(針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入編人員)。
二、 身份證原件。
三、 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持委託人書寫的委託書(註明受委託人姓名、身份證號和委託事宜)、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方能辦理。
注意事項:
1、有人事檔案保管權限的單位或由調入地人才中心纔可出具調檔函。
2、戶口屬於我中心集體託管的,必須先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3、辦理調出手續時若屬於單位代理的存檔人員,需提供代理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離職材料轉成個人代理以後方可辦理調出。
5、檔案可由我中心每週五統一透過機要局寄送,十個工作日左右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