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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父母陪讀簽證申請的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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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接到有些家長關於父母陪讀簽證申請的諮詢,在詳細解答後還是有部分家長對個別問題留有疑問,比如B1和B2簽證區別等,所以留學老師以書面形式向大家詳細說明,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幫助。

關於父母陪讀簽證申請的問題解答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您探望的對象超過18週歲的話是不可以申請F2簽證的!在您沒有其他身份赴美的情況下(比如交流訪問學者,赴美長短期的工作等身份),一般最適合並最方便的赴美探親方式是申請B1和B2類型的簽證。那麼這兩種類型的區別在哪兒,申請方式又是怎麼樣的?

區別:

1、B1簽證頒發給赴美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活動包括協商簽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等。

2、B2簽證頒發給赴美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等。

3、B1和B2簽證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國就業

美國B1/B2簽證有效期和在美停留期的區別:

1、關於簽證有效期

首先要知道當我們歷經困難從簽證官手裏拿到自己的簽證時,簽證上面有個時間,叫做簽證有效期。簽證的停留期是指持證人入境該國後准許停留的時間。它與簽證有效期不同,有效期是指簽證的使用期限,而停留期則指進入該國後能停留的時間。 B1/B2一般是一年多次往返的,這個只跟你申請的簽證類型有關,與你填表的.時候寫的預計赴美時間和在美停留時間實際上關係不大!當B1/B2簽證被美國外交部批准,一般來說會是一年多次往返(visa上會註明multiple)。這個一年是指從簽證獲准之日起後的365天,都是簽證有效期。 在這個有效期內,你有權選擇任何日子來美國,也可以放棄這項權利。多次往返理論上講可以是今天飛來美國,明天飛回中國,第三天又飛來美國,直到簽證過期爲止。

2、關於在美停留時間(有效居留期)

當歷盡艱辛飛到美國的第一站後,首先要同美國國土安全部(不同於之前的美國外交部,他們工作獨立,無權互相干涉)的官員會面,由他們來決定你在美國的停留時間,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過海關。在這之後纔是正真意義上的踏上了美國國土。對於B1/B2簽證,停留期最長不超過183天。絕大多數情況下(人權上和道義上),會給到這個上限,即使是在同一個簽證有效期內多次來美國。另外這個居留到期日理論上可以比簽證到期日還晚。例如你在簽證到期日前一天到達美國,也可以獲得183天的居留權。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官員會將I-94出入境記錄卡附在父母的護照上,離境時必須歸還此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