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公司代表處條件
1) 須得到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許可;
2) 從事製造業、貿易、後勤以及與貿易相關的服務領域的公司,需向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以下簡稱ies)提出申請;其他行業分別向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提出申請,如銀行、財務和保險均需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出申請;
3) 代表處只可從事貿易促進和聯絡工作,不可開展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
4) 填寫申請表格(英文),申請表需由公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表格可以向ies申領,也可向ies駐華機構申領;
5) 需提交經公證的代表處母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過去三年母公司的.年度報告和審計報表複印件(英文或官方譯文);
6) 代表處有效期爲一年,在有效期的前4 周可以提交申請辦理延期,但原則上代表處設立時間不能超過3 年。3 年之後,母公司可以將代表處升格爲分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公司;
7)代表處首席代表可以由母公司派駐,也可聘請新加坡公民。代表處的人數由ies 審定;
8)政府註冊費每年200新元。
二、代表處人員派遣
1、代表處人員可申請就業準證ep,可獲得香港2年多次往返簽證,自由往來新加坡-香港-中國,美國、澳洲、英國等歐美國家簽證也將非常容易;
2、辦事處人員配偶可獲居留證dp在新加坡居住,孩子也可獲居留證dp和申請在政府學校就讀。
三、代表處管理機構:
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是新加坡管理和辦理註冊國外各級政府代表處的主管機關。
四、代表處註冊所需時間:申請週期3-4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