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的朋友有福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鼓勵和支援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除了延續之前工商部門已經出臺的“零成本”註冊外,還提出了放寬創業領域和准入條件、建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等6大類17項新政策。想創業的朋友千萬別錯過了!
昨日記者從石家莊市工商部門獲悉,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鼓勵和支援全民創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除了延續之前工商部門已經出臺的“零成本”註冊外,還提出了放寬創業領域和准入條件、建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等6大類17項新政策。該政策即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石市現有政策與該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國家和省、市扶持全民創業政策以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與本政策重複的,按最優惠政策執行,不重複享受。業內認爲,在石家莊創業門檻將更低,創業環境將更優。
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
高校畢業生10萬元
婦女8萬元
其他符合條件人員5萬元
合夥經營
額度
更高哦
企業註冊資本條件放寬
30%貨幣
70%非貨幣形式
對象:註冊資金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有限公司
要求:設立時實收資本可以爲零,無需提交驗資證明,允許公司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繳付註冊資本的20%,其餘兩年內全部到位。
部分小微企業租金補貼標準
標準:
面積≤100㎡
補貼≤2000元/年
面積>100㎡
補貼≤3000元/年
時間:3年
市財政
2000萬元/年
縣市區財政
≥200萬元/年
財政預算設扶持創業專項資金
一、放寬創業領域和准入條件
NO1行業和領域放開經營
新規: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
NO2實行“零成本”註冊
NO3非貨幣最高可佔股七成
新規:出資人可以貨幣出資,也可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非貨幣形式出資比例最高可放寬到註冊資本的70%。對初創企業,除一人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規對最低註冊資本有限額規定外,允許註冊資金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有限公司實施“零首付”,即設立時實收資本可以爲零,無需提交驗資證明,允許公司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繳付註冊資本的20%,其餘兩年內全部到位。
NO4 “一址多照”解除住所限制
新規:各類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有房屋產權證的,提交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無房屋產權證的,提交相關產權單位出具的證明;確實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只需提交園區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建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
NO6 2000萬專項資金扶持創業
新規:市財政每年在預算中安排2000萬元設立扶持創業專項資金,各縣(市)、區財政安排每年不少於200萬元。
三、創業培訓、實訓一個都不能少
NO7可免費參加創業培訓
新規: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有創業需求的,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費創業培訓。
NO8參與創業實訓可獲補貼
新規:認定一批有條件的企業作爲創業實訓定點基地。對創業實訓基地按接受符合條件的`實訓人員數量和實訓時間,給予實訓補貼,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200元。
四、加強融資支援
NO9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新規:凡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畢業2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按石政辦發〔2013〕40號檔案執行),婦女最高貸款額度8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貸款額度5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婦女最高人均貸款額度爲10萬元,總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給予貼息。
NO10加強融資擔保扶持
五、加強創業補貼支援
NO11小微企業最多可獲三年租金補貼
新規: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按照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NO12新創企業最多可獲三年崗位補貼
新規:對新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除按其爲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承擔部分,以及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外,還可給予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的崗位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NO13創業孵化基地可獲多項補貼
六、創業項目、企業都可獲獎勵
NO14創業項目可獲最高5000元獎勵
新規:對入選創業項目庫且被創業者使用(新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創業成功連續經營六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達到一定人數)的項目,給予每個項目2000-5000元的獎勵。
NO15創業企業可獲2000元獎勵
新規:對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新創辦企業,開辦五年內,當年吸納的下崗失業人員、普通高校畢業生、失地農民、返鄉農民工、殘疾人和退伍轉業軍人就業達到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年經營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2000元;年經營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1000元。
NO16新辦企業可獲企業資金扶持
新規:對經創業指導的新辦工業企業,凡當年實繳當地財政稅收10萬元以上的(不含更名、股改等形式變更的企業),前三年,分別按當地財政分享稅收部分的50%、40%、30%給予企業資金扶持。對經創業指導的新辦商貿服務類企業,前三年,分別按當地財政分享稅收部分的30%、20%、10%給予企業資金扶持。
NO17建立創業典型表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