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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一大波惠企措施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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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詳解剛出臺的《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降低企業成本振興實體經濟的意見》,省發改委、財政廳、交通廳、科技廳等9個廳局端出“惠企大禮包”。

2017年湖北省一大波惠企措施來襲

本輪降成本政策措施共32條,涉及降低企業資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稅費成本、人工成本、技術創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湖北成爲全國首批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的省份。

降稅費成本:實現省定涉企“零收費”

省財政廳介紹,從今年5月1日起,我省全面停止徵收綠化補償費、聯網維管費、河道砂石資源費,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零收費”,預計可爲企業減輕負擔5億元。

全省財政系統將加大監督力度,對不按規定取消、暫停相關收費項目的違規行爲,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對縣域經濟支援方面,2017年繼續安排200億元縣域經濟調度資金,一定程度上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預計當年可爲企業減少利息支出15億元。

降物流成本:5月起高速公路通行費再降

5月1日起,省交通廳對貨車通行高速公路實行通行費降費舉措,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具體措施包括:5月1日起,對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電子支付的貨車用戶,對其正常合法裝載部分的通行費優惠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15%;停止徵收“湖北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升級改造和維護管理費”。

6月1日起,對經指定高速公路收費站進出省內長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簡稱集卡車),實行高速公路通行費50%優惠(包含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電子支付給予的優惠的15%)。

降用能成本:電費燃氣費都降了

省物價部門將大幅削減涉企收費,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和用熱成本。

將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降低30%;對實行政府定價的產品質量委託檢驗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20%優惠;對查驗沒有問題的進出港(場)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支援和鼓勵有條件的市州政府透過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在轄區內實行“零收費”。

將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由按年調整改爲按季調整。落實電價補貼政策,將暫停執行峯谷分時電價的互聯網企業,由大工業電價用戶擴大到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取消供氣、供熱企業直接或變相向非居民用戶收取燃氣初裝費、熱力報裝相關費用;推進用氣大戶開展直接交易,降低用氣成本。

降融資成本: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意見》推出六大舉措,着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其中,降低企業貸款成本方面,今年全省單列小微貸款計劃1200億元,比上年增加30%;年末小微企業貸款規模突破1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0%以上。對納稅信用好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

規範金融機構收費和放貸行爲:在近年來銀行已減少收費項目56項的基礎上,今年推動每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減免1—2項收費項目,收費水平總體低於上年。

降低企業融資擔保成本:鼓勵融資擔保機構不收取企業客戶保證金,確需收取的,要確保還貸解保時及時退還。

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發揮省長江產業基金引導作用,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省財政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今後三年,對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將按照債券融資方式及融資金額等給予獎勵。

發揮財政槓桿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政府性擔保基金、風險補償基金和過橋基金。大力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保費進行補貼。

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援企業利用抵押物剩餘價值進行順位抵押,有效盤活企業固定資產。利用自貿區政策,大力發展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業務,引入海外低成本資金。大力發展小微支行、社區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專營機構,力爭到年底數量達到2100家。

降用地成本:降低企業首次拿地成本

據省國土廳介紹,將降低企業首次拿地成本,減少工業用地的持有期限,便於及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工業用地:可根據產業週期彈性確定工業用地出讓年限,透過租賃、先租後讓和租讓結合等方式取得工業用地。

物流用地:對於農產品批發市場或直接用於物質儲備、中轉、配送、分銷作業、運輸裝卸以及相應附屬設施的物流用地(具有物資批發、零售等市場交易功能的`用地除外),可按當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出讓。

存量用地:鼓勵工業企業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在符合規劃條件、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原用地範圍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技改惠企:35億元支援企業重大技改

省經信委將實施“萬企萬億技改工程”,35億元引導資金重點支援企業重大技改項目,以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目前,“萬企萬億技改工程”正全面加速落地實施。據摸底調查,今年全省新建和在建投資過千萬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近3000個。

研發惠企:加大中小企業自主研發投入

省科技廳將透過財政資金獎補的方式,對省內企業11類研究開發活動給予支援,所需獎補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承擔50%,2017年省級財政安排預算資金1.5億元。

具體措施包括:對省內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業等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其研發投入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基礎上按照10%-20%的標準進行補貼;對企業開展技術標準研製創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建設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整合全球先進技術創新資源、開展校企科研合作、軍民研發合作、重大裝備研發及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等活動,給予一定的獎勵。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發起設立的天使投資基金規模可降低至3000萬元,投資期限可延長至7年。

【延伸】湖北對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獎補標準

省科技廳將對省內企業的研發投入按照10—20%的比例予以補貼,補貼標準將按企業規模大小分兩個等次。

據省科技廳介紹,這條政策具有一定的普惠性,但有一定的要求和範圍。支援對象的企業規模應是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下的中小企業;支援對象的範圍應是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業等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

按照企業規模大小,政府部門對其研發投入高於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以上的部分,確定了兩個等次的補貼標準,即:年銷售收入小於或等於5000萬元的企業,對其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比重超過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實際支出的20%予以補貼;年銷售收入大於5000萬元,小於或等於2億元的企業,對其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比重超過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實際支出的10%予以補貼。

該政策對落實了研發投入150%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的補貼,需要企業對研發投入實行規範的覈算和準確的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