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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創業一次性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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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補貼的對象是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六類自主創業人員,他們分別是: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 經認定的'本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後5年內(含畢業年度)初次創業的本區戶籍高校畢業生;吳江區高校當年度畢業的大學生; 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的留學人員;持有效證件初次創業的本區戶籍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吳江創業一次性補貼政策

《辦法》中提到,對於2014年1月1日起領取營業執照,所辦實體正常經營(指已辦理納稅登記並進行納稅申報,繳納稅款,下同),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個體工商戶可參加靈活就業繳費,下同)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爲6000元,經認定後分別在穩定經營滿6個月和1年各發放補貼3000元。如果創業人員還吸納本區戶籍高校畢業生、本區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實際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開業3 年內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一次性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同一企業對帶動就業的同一人3年內只享受一次,3年累計享受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與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此外,經吳江區公共創業服務中心徵集的創業項目,還能獲得相應的財政獎勵。經評審後發佈入庫的創業項目,一次性獎勵項目持有人2000元;如果創業項目入庫後三年內擴大經營規模,新增錄用員工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實際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給予項目持有人300元/人獎勵(本區戶籍人員獎勵 500元/人,同一人不得重複享受),3年累計享受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經評審後發佈入庫的創業項目,三年內帶動他人創業,帶動人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所辦實體正常經營,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每帶動一人創業獎勵項目持有人50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