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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冊登記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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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註冊程序

企業註冊登記知識

(一)政府主管部門、政府授權部門、行業歸口管理部門的企業設立審批程序

由於政治、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的不同,世界各國企業法人的登記主管機關不同,企業法人的設立程序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以市場經濟爲主的國家,往往強調企業的自主地位,允許企業依照法律直接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法人登記,通常很少設立審批程序。以計劃經濟爲主的國家,往往強調國家的管理職能,要求企業在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法人登記之前得到政府許可,因而通常存在設立審批程序。

我國的政治制度是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專政,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爲基礎的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建國幾十年來,我國的政治和經濟制度穩固,但經濟體制卻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正處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刻轉變過程中。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仍然佔據主導地位的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和體現計劃經濟的要求,所以企業法人申請登記之前一般還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門或政府授權部門或行業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批。

1.普通設立審批程序。登記管理法規規定企業申請登記應提交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

(1)主管部門的審批,主要是對企業的產品或經營業務是否符合社會需要和行業發展要求,以及能源、交通運輸、原材料、資源供應等條件的審覈。它不同於登記主管機關審覈其是否具備企業法人條件或營業條件。  (2)國務院規定對某些行業的企業實行集中的歸口審批,不論哪個部門投資設立,不論什麼類型的企業,都需經某個部門集中審批,這就是國家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批制度。

2.專賣、專營審批程序。國家爲了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往往對一些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商品實行專賣或專營。凡是經銷或銷售特定商品的企業法人,必須再增加國家授權部門對專賣或專營企業進行的資格審查程序。

3.無主管部門審批程序。沒有主管部門的企業,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註冊,但涉及行業歸口審批和專賣、專營審批的,仍須先行辦理審批。

4.有關部門審批程序。企業在申請開業登記時,除主管部門和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批外,有時還需要經過其他一些部門審查同意。這些部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中稱之的有關部門。如舉辦旅店業、飲食業、食品業、服務性行業等,除經主管部門或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外,還應當經過當地衛生部門審查,衛生條件合格後,才能持有關檔案、證件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登記管理制度也在不斷改革,1992年9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了《關於改進企業登記管理工作,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將行業歸口管理部門的審批限於外貿、金融、交通、航空、旅遊、醫藥、建築、出版等特定行業;除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專項審批或許可證的以外,不再將部門規定的審批和許可證作爲登記註冊的法定前置條件。這項改革,對搞活企業,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改革不徹底,前置審批只是得以簡化,審批制的基本框架還沒有被打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獨立覈准登記制還沒有起來。二是改革不配套,有些方面改了,有些方面沒改,改革沒有形成體系,影響了改革的效果。另一方面,從國家管理經濟的角度看,涉及國家經濟命脈和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不論市場經濟發展到何種程度,審批制度仍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打破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許多框框,確立了直接登記爲主、審批設立爲輔的原則。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出資人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企業制度與企業登記制度的關係,總的來說,是實體與程序的關係。企業登記制度是企業制度所決定的,企業登記制度必須與企業制度相適應。企業制度的改革和創新,會相應地要求企業

登記制度的改革和創新;企業登記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反過來也會積極地促進企業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因此,《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的主管部門、行業歸口管理部門的前置審批,隨着企業制度的變化,必將會發生從許可制向準則制的變革。

(二)企業法人申請登記程序

企業法人申請登記程序是指企業法人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門或政府授權部門或國家行業歸口管理部門的審批檔案之後,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的程序。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企業申請登記分爲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三種,登記程序也相應地分爲三種:  1.開業登記程序。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程序是指有關法規、規章所規定的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應依照的步驟和過程。

(1)申請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

(2)登記主管機關接受申請登記的申請後,應從受理之日起30日內,做出準登記或者不予覈准登記的決定,經登記主管機關覈准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企業即告成立。

2.變更登記程序  (1)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或因分立、合併、遷移發生變更,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程序是指有關法規規章所規定的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依照的步驟和過程。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法人和非法人企業以及經營單位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時,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沒有主管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可直接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企業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應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1992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了《關於改進企業登記管理工作,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化了變更登記註冊程序,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時,除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濟性質、增、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外,其他登記事項的變更,可不提交主管部門審批檔案。

(2)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作出覈准變更登記或者不予覈准變更登記的決定。  3.註銷登記程序:

企業法人申請註銷登記程序是指有關法規、規章所規定的企業法人申請註銷登記應依照的步驟和過程。

(1)註銷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它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收繳營業執照、公章等,撤銷其註冊號,取消其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權的執法行爲。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企業法人辦理註銷登記應提交①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註銷登記註冊書》;②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③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務的檔案。

(2)登記機關接受申請登記單位的註銷申請後,應從受理之日起30日內,做出覈准登記或者不予覈准登記的決定。

經登記主管機關覈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註銷登記情況通知其開戶銀行

(3)非法人企業註銷登記的程序和應當提交的檔案、證件,參照企業法人註銷登記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登記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程序

登記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程序是指有關法規、規章所規定的登記主管機關覈准企業法人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應依照的步驟和過程。

登記主管機關對企業法人和非法人企業以及經營單位申請登記的審批程序,大體可分爲受、審查、覈准、發照、公告五個步驟。

1、受理

(1)受理的概念及其條件:

受理是登記主管機關依法作出的接受企業登記申請的行爲,是登記註冊程序中的重要環節,是登記主管機關運用登記程序,承擔登記責任的起點。

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受理決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要有管轄依據。登記主管機關只能在規定的管轄範圍內,對申請人的登記申請作出受理決定。越權管轄屬於無效管轄,越權受理也無效受理。一經發現,應立即糾正,並將已受理的企業登記申請移送給有權受理的登記主管機關。

②要有合法依據。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登記事由和提交的申請登記檔案、證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進行諮詢性審查和情況調查,對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和申請行爲,有義務提出諮詢指導意見,解答有關問題,使申請人的申請登記事由和申請登記檔案符合法定要求。

③要有程序依據。登記主管機關爲申請人按照提交的申請登記檔案、證件、有關資料以及填報的《登記註冊書》齊備、有效,應根據程序規定作出受理表示。對申請登記檔案、證件不齊備、無效的,不予受理。但是,登記主管機關不能無故不予受理,亦不能未經受理,即進入審查或覈准階段。

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在三十日內,做出覈准或不予覈准的決定。因此,受理時間應當是準確的、公開的、雙方認同的,並應當具有書面形式,以便明確登記雙方的責任和作爲雙方訴訟的證據。

(2)受理的程序

申請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將申請登記報告及應提交的檔案、證件和填報的《登記註冊書》送交登記主管機關後,登記主管機關應對其進行初審。提交的檔案、證件齊備的方可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

初審的內容包括:①申請登記單位是否屬於登記註冊的範圍和管轄範圍;②提交的檔案、證件是否齊全、有效;③《登記註冊書》填寫是否準確、清楚。符合上述條件的,應予受理。

受理後,登記受理工作人員應在《登記註冊書》有關欄目中籤署予以受理的意見和受理時間。凡不屬於本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應通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2、審查

(1)審查的概念。審查是登記主管機關依照規定,對企業的申請登記事項進行審理、覈查的程序性行爲,屬於登記註冊程序中的重要環節。

所謂“審理”就是對企業提交的申請登記的各類檔案的全部內容是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綜合評判,沒有問題的予以肯定,有問題的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  所謂“覈查”,就是根據企業的申請登記事由和提交的批件、證件、章程及其他有關材料,確認企業設立的條件和開展經營的依據。覈查過程是登記主管機關具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過程,是對企業的設立方式、組織形式、登記事項是否真實、合法的鑑別過程。

登記註冊程序中的審查與受理前的諮詢性審查不同,前者是法定的程序性行爲,後者是受理前的準備工作;前者對企業能否登記註冊作出審查決定,給企業提供的選擇餘地較少,後者給企業提供諮詢指導意見,解答登記註冊問題,給企業提供選擇餘地較多;前者重點審查登記條件和登記事項,後者側重於審查申請登記檔案是否齊備、合法;前者有辦理期限的制約,後者不受時間限制。相對而言,登記中的審查是比受理前的諮詢性審查更重要。然而,受理前的諮詢性審查也是十分必要的,它對於保證受理工作的質量,減少受理行爲的盲目性,提高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審查包括程序性審查(又稱形式審查)和實質性審查。程序性審查是對申請登記的企業提交的檔案、證件是否齊全,是否依照國家的規定履行有關審批手續的審查。包括:①企業申請登記前是滯已完成政府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審批程序;②《登記註冊書》的內容是否逐項填寫和符合規定的要求;③批准檔案、證件、資料是否完全齊備,是否符合規定的審批權限。如審查中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令其補充或重新履行審批手續。實質性審查是指登記主管機關在程序性審查的基礎上,對申請登記單位是否具備登記條件,申請登記事項是否屬實,提交的檔案、證件是否真實、完整、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審查。包括:①審查申請登記單位是否具備條件,要結合實地調查,覈實條件;②審查申請登記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

規定;③審查所提交的檔案、證件、證明等資料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如審查中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可以令其補充或重新履行審批手續;對不具備登記條件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應予以駁回。

程序性審查和實質性審查是審查過程中的具體操作方式。程序性審查側重對申請登記檔案的格式、效力、數量等登記形式部分依法進行審查,發現在程序方面即手續上有缺欠、不完備的,及時通知申請人重報、補報。實質性審查對申請登記條件和登記事項的真實性、必要性和合法性依法進行審查,必要時還應組織實地調查。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裁量的辦法加以解決。透過實質性審查,將最後確定企業是否具備法人條件、營業登記條件以及申請登記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透過實質性審查,還將初步確定企業的登記註冊事項。在審查工作中,程序性審查與實質性審查並不是截然分開的,兩種審查方法同重要,不可替代。  實地調查是指登記主管機關工作人員爲保證登記事項的真實性而深入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進行的實地考察。主要是對企業開辦條件進行覈實,包括住所、經營場所、設備、設施、資金、從業人員、法定代表人資格以及環境等條件進行考察。實地調查是企業登記審批程序中的一個環節,它是爲保證登記註冊事項真實性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2)審查的程序。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人填報的《登記註冊書》和提交的.有關檔案、證件全面進行審覈、檢查,即審查企業提交的檔案、證件和填報的《登記註冊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並覈實有關登記事項和開辦條件。審查是登記審批程序的中心環節。

審查應按程序性審查、實質性審查和實地調查的順序進行。

程序性審查內容包括:①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報告和有關檔案、證件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符合登記管理法規的規定;②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檔案、證件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真實、完整、合法和有效;③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是否具有審批資格。對不符合規定和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審查工作人員應提出解決的具體意見和辦法,並指導申請人提交所需檔案和補辦手續。

實質性審查內容包括:①企業組織章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是否經過主管部門批准;②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③企業經濟性質是否與資金來

源、財產所有權、分配形式、管理制度相一致;④註冊資金來源及構成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達到法定標準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⑤從業人員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達到法定人數和有與經營規劃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及專職人員;⑥經營場所和設施是否與其經營範圍相適應;⑦經營範圍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是否與其經營能力相適應。有專項規定的行業和經營範圍,是否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經營範圍用語是否規範等。

實地調查,覈實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應及時到申請登記單位調查覈實以下主要內容:①申請人所填住所、地址與實際住所、地址是否相一致;②生產經營場所(包括生產車間、庫房、營業室等)及生產經營設施與申報的情況是否相符合;③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與申報情況是否相同;④從業人員、專職人員與填報情況是否相一致;⑤註冊資金是否真實;⑥財務、會計制度是否健全;⑦特殊行業是否具備生產經營或服務條件等。

實地調查覈實工作人員經調查覈實後,應在《登記註冊書》有關欄目中填寫實地調查覈實情況,簽署意見。

對經調查覈實發現申請人所填事項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應將申請登記材料退回申請人並予以駁回;對經調查覈實,申請人所填登記事項符合實際情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應予覈准。

3、覈准

(1)覈准的概念

覈准是指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登記事由及登記註冊事項審查覈實後簽署的同意核發執照的結論性意見,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同意企業登記的結論後,應負責通知申請人已經終結審查,同意登記,在指定期限內辦理領取執照手續。

覈准的行政行爲是登記主管機關的行爲,在登記主管機關內部,以賦有審批職權的人員審批意見爲準。審批人員簽署的同意登記註冊的意見,應作爲具體經辦人員向企業發出覈准通知書的依據。

覈准與審查在性質上有所不同。審查是登記主管機關經辦人員個人的行爲,個人向組織負責。經辦人員審查不當,複審人員和審批人員可以糾正,也可以退回重審。覈准是整個登記主管機關的行爲,審批人員代表登記主管機關履行職責。因此一旦覈准並通知企業後,就對登記主管機關發生制約作用,除非有特殊理由,原則上不能撤銷覈准意見。

登記主管機關記載在《登記註冊書》上的核準意見,應存入檔案備查。

(2)覈准的程序

經處(科、股)長或局長審查和核定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准予登記或不予覈准登記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人。

登記主管機關的處(科、股)長或局長對經調查覈實的申請登記註冊材料進行全面複審:①是否屬於登記範圍和管轄範圍的企業;②受理、審查、實地調查工作人員產意見是否一致,意見是否具體、正確;③是否符合登記註冊程序;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對經審定認爲應予覈准登記註冊的,處(科、股)長或局長應在《登記註冊書》上籤署准予覈准的意見,由有關人員及時通知申請人。

對經審定認爲不能予以覈准登記註冊的,處(科、股)長或局長應在《登記註冊書》上註明不予覈准登記註冊的原因和理由,由有關人員填寫核駁通知書,及時通知申請人。

4、發照

對覈准登記的申請登記單位,應分別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在頒發執照時,登記主管機關應編制註冊號,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領取執照,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備案手續。申請登記單位領取執照後,憑據執照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並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按照覈准的登記事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應將有關登記註冊材料及時建立企業登記檔案。

5、公告

對覈准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統一組織發佈企業法人登記公告,其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發佈企業法人登記公告。

登記主管機關對登記公告內容必須認真審覈,應與覈准登記事項的內容相一致,經確認準確無誤後,方可發佈。有關審覈資料存入企業登記檔案。  企業法人登記公告的基本形式爲期刊或在符合規定的報紙上刊登。登記主管機關發佈企業法人登記公告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公告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及其他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營單位,可以參照企業法人登記公告,由登記主管機關組織發佈《企業登記公告》。公告內容必須說明公告單位隸屬的法人名稱、住所。

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收費標準

(一)開業登記收費標準

企業法人開業登記收費,註冊資金總額在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按註冊資金總額的1‰收取;註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的,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註冊資金總額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的,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開業登記收費最低款額爲人民幣50元。

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企業法人設立的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國家覈撥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開業登記收費人民幣300元。

籌建企業登記收費人民幣50元。

(二)變更登記收費標準

企業法人及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國家覈撥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的變更登記,收取變更登記費人民幣100元。

企業法人增加註冊資金,增加的部分與企業原註冊資金之和未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增加的部分按1‰收取登記費;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其超過的部分按0.5‰收取登記費;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的,其超過的部分不再收取登記費。收取增加註冊資金登記費後,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

(三)補(換)證、照及領取執照副本收費標準

企業因證、照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新補(換)證、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幣50元。

企業需要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費人民幣10元。

公司登記註冊程序

公司登記註冊程序包括兩種具體程序:一是公司進行的申請登記註冊程序,二是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的核準登記註冊程序。

法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應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應當依法經過批准。因此,公司登記註冊程序有時包括第三種程序,即設立審批程序或審批程序。

(一)公司申請登記程序

公司申請登記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的程序。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申請登記分爲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三種,登記程序也相應地分爲三種:

1、申請設立登記程序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覈准。

(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爲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審批機關確認原批准檔案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

(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

(3)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的: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③營業場所使用證明;④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如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應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2、申請變更登記程序

公司變更登記是指公司改變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類型、註冊資本、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登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覈准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申請註銷登記程序

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公司註銷登記的申請由公司的清算組織進行,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和證件。

(二)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程序

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程序是指公司登記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審覈公司登記檔案、直至覈准或者駁回申請,核發、換髮或者收繳營業執照的工作過程。

公司登記覈准程序有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公司登記覈准程序的主要內容是法定的,不可隨意更改。公司登記機關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規定內部工作程序,內部工作程序應體現提高工作效率、責權明確的原則,並應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1、公司覈准登記法定程序

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檔案後,發給申請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該通知書是在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檔案的情況下發給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登記因登記情況的不同,提交的檔案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分公司登記的不同要求提交有關檔案。

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覈准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否則,申請人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司登記覈准登記的,應當自核準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換髮或者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並辦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備案手續。

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

公司登記機關發給、換髮或者收繳營業執照,或者發給《公司登記駁回通知書》,標誌着法定登記程序的結束。

2、公司覈准登記工作程序

公司覈准登記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級公司登記機關根據上級機關的規定和工作實際制定的具體工作規程。一般應包含三個步驟。

受理、審查:公司登記機關受理公司登記申請後,由審覈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檔案進行審覈,並提出具體審覈意見。

覈准:公司登記機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員,根據審覈意見,決定覈准公司登記或駁回登記申請。

發照:公司登記機關根據覈准結果,核發營業執照或發出不予覈准的通知書,並將有關公司登記材料整理歸檔。

公司登記收費標準

公司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登記費。

(一)設立登記費收費標準

公司設立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按註冊資本總額的千分之一繳納,註冊資本超過一千萬元的,超過部分按千分之零點五繳納;註冊資本超過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

分公司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爲300元。

(二)變更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費爲100元。

(三)補(換)證、照及領取執照副本收費標準。

公司因證、照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新補(換)證、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幣50元。

公司需要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費人民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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