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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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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嚴格遵守安全承諾書,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處罰。以下是小編帶來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

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1】

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的發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本企業承諾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條 企業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條 建立健全了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網絡,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並在營業場所明示。

第三條 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做好臺帳記錄。對新進員工,先培訓教育,後上崗。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 配備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均符合有關規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維修派專人負責。

第五條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種、各類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設備附近。定期對舉升設備、校正設備、烤漆房等易發生生產事故的設施設備、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檢修記錄。

第六條 落實專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隱患自查自糾,主要負責人每月到作業現場檢查不少於1次。

第七條 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等已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

第八條 建立健全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維修前、維修中、修竣後的質量檢驗規定。對汽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檢驗合格後,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第九條 按許可證覈定的許可項目承修機動車輛,不超範圍經營。不承修已

報廢的機動車,不擅自改裝機動車。對維修配件實行入庫檢驗制度,不使用假冒僞劣配件維修機動車,凡涉及汽車安全部件的維修,均加強檢驗或檢測。

第十條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上報。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 期:

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2】

爲規範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維護道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道路客運安全,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載,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酒後駕駛、違法行車。

三、保證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狀況良好,不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確保安全運輸。

四、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等),並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五、不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營運載客。

六、如遇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七、熟悉並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發生突發性公共事件時,服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管理和指揮。 承諾駕駛員: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車輛安全承諾書【3】

爲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非機動車、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覈。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經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行駛證》的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出私車、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考覈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它嚴重違法行爲。

  承諾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