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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承諾書規範格式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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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日常行爲規範承諾書

關於承諾書規範格式推薦

爲貫徹落實學院加強學生職業素養教育工作要求,培養學生職業意識,提升職業素養,培養合格的醫藥行業準職業人,學校在本學期全體學生中開展職業素養教育活動,在此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將食物帶入教學場所,上課不玩手機,不穿拖鞋、短褲、短裙、無袖衫進入教學場所。

二、按照實訓場所要求着裝,不帶與上課無關的個人物品到實訓室。

三、不吸菸、酗酒、打架、鬥毆、污言穢語、罵街起鬨、不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大聲播放音響、跳舞、打球、滑旱冰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四、不在宿舍內進行賭博活動、打麻將牌等,不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在校外過夜,不留宿非室內人員。

五、不在宿舍內存放和攜帶管制刀具、武器等,不使用蠟燭、蚊香等明火物品;不使用電吹風、電熨斗、電烙鐵、電熱毯、電飯鍋、電爐、電熱寶、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六、維護正常的就餐秩序,自覺排隊;用餐後自覺將餐具送到餐具回收區,保持餐桌清潔。

七、待人有禮貌,見到老師主動打招呼,男女交往文明得體,不在公共場所攬腰搭背,摟抱接吻。

八、本人鄭重承諾(列出要做到的行爲規範):

如若違反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經教育不改的,

本人接受學校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處理(抄寫)。

班級:

承諾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篇二:規範經營承諾書

爲自覺規範捲菸經營行爲,共同維護好健康有序的菸草市場環境,本人就自身捲菸經營活動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四川省菸草專賣管理條例》 、《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自覺守法、規範、誠信經營。

2.規範經營行爲。不經營假冒僞劣菸草製品、販私菸草製品、出口倒流國產菸草製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煙,自覺接受菸草專賣執法部門監督管理。

3.規範貨源渠道。只在當地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自覺抵制外來非法捲菸,不使用其他經營戶的帳戶訂購捲菸,不從其他經營戶處收購捲菸用於銷售。

4.規範捲菸銷售。一次性銷售捲菸不超過50條,不將捲菸銷售給不法煙販或其他經營戶,不爲其他經營戶或親朋好友代銷捲菸,不爲其他經營戶或煙販代購捲菸,對於單筆銷售10條捲菸以上的,自行登記購買人姓名、住址、電話及用途,確保不是用於銷售。

5.規範證照使用。保證實際經營情況與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登記事項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讓、僞造、變造、塗改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將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規範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6.及時變更登記。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退出捲菸零售業務時,及時告知轄區菸草稽查中隊,主動辦理相關手續,保證未售完捲菸在菸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規範處理,不得向他人甩賣。

7.無高價位捲菸經營資格,不參與高價位捲菸經營。不出現標價或銷售價格超過1000元/條的行爲,不擺賣“紀念煙”、“訂製煙”、“專供煙”以及2包、4包等異型和禮盒包裝煙;

8.自覺抵制各類捲菸違法活動,發現違法行爲及時撥打12313舉報。

承諾人: 承諾時間:

篇三:規範辦學行爲承諾書

爲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爲,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提高育人質量和學生綜合素質,根據河南省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爲提升素質教育質量目標責任書要求,學校與教師簽定本責任書。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責任目標

1、控制上課時間與學生在校時間。嚴格執行統一的作息時間,週上課時間不超過5天。學生在校集中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嚴禁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上課、補課。

2、控制作業量。一、二年級不留家庭作業,三到六年級每天的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各學科要統籌調控,提高作業佈置的科學性、有效性。

3、嚴格課程安排。學校嚴格執行新課程計劃,開展好教育教學工作。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不隨意提高或降低教學要求,不搞突擊教學和提前結束新課程;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4、控制教輔資料和收費。按規定訂購教科書。教師不得組織學生統一或變相統一購買。

5、認真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關愛學生、保護學生安全;禁止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爲,嚴禁諷刺、挖苦、歧視學習困難學生;嚴禁教師酒後上課.;嚴禁教師收受學生、家長禮品和攤派學習用品;嚴格落實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有關規定。

6、不公佈不排名。每學期的考試安排和次數要執行上級規定,強化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的意識,嚴禁以考試分數爲學生排名次,嚴禁單純以學生的分數評價學生。今後在考試時一律使用等級制。

二、督查辦法

1、學校將定期對教師及班主任檢查,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做到有報必查,查實必究。.

2、每次檢查情況均由有關教師簽字,並責令限期整改。學校存檔,作爲考覈的依據。

三、處罰措施

1、對違反責任目標的教師,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2、對違反責任目標,造成不良影響,引發學生或家長上訪的,根據承擔的責任,相應進行通報批評等處分;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