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進階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獲悉,全國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公佈如下: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爲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透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含無紙化試點地區)、進階資格紙筆考試於9月10日—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爲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爲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爲3小時。進階資格《進階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爲3.5小時。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 9:00-11:30 | 紙筆及
|
14:00-16:30 | ||
9月11日 | 9:00-12:00 | |
14:00-16:30 | 第二批次無紙化 | |
9月12日 | 9:00-11:30 | |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