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複賽採用題目分組對決方式,即由抽出的題目決定分組進行對決。各隊將在比賽前兩週抽取複賽題目,抽到同一題目的正、反兩方參賽單位爲一組進行對決。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分享的浙江辯論賽省賽流程,歡迎閱讀參考。
浙江辯論賽省賽流程
一、比賽辦法
1.辯論賽分初賽、複賽、決賽三個階段進行。其中初賽由參賽院系自行組織;複賽、決賽由浙江省法科大學生競賽組織委員會主辦,浙江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和有關高校法學院、系共同承辦。
2. 根據參賽隊伍的的情況,組委會祕書處會同承辦方確定比賽的場地數和場次。一般情況下,複賽進行兩輪,推出四隻隊伍參加決賽。
3. 辯論複賽採用題目分組對決方式,即由抽出的題目決定分組進行對決。各隊將在比賽前兩週抽取複賽題目,抽到同一題目的正、反兩方參賽單位爲一組進行對決。
每組複賽題目含第一輪複賽題目和第二輪複賽題目,第一輪複賽勝出者將使用第二輪複賽題目進行第二輪複賽。
(注:複賽正反方在各高校初賽後抽籤決定;決賽正反方在複賽舉行後抽籤決定)
4.在組合確定之後,辯題同時公佈。
5.辯題由承辦單位共同擬定,辯題公佈後參賽隊伍不得隨意要求刪改。
6.隊伍的對戰表根據參賽隊伍的情況另行公佈。
二、比賽流程
1.主席開場白:介紹比賽規程、參賽隊及所持觀點、評判團成員,然後宣佈比賽開始。
2.參賽雙方進行辯論。
3.辯論結束,現場互動,觀衆就辯題發表觀點。
4.評判團成員商議比賽結果。
5.評判團代表點評賽況。在辯論結束後,評判團將推選一名代表,綜合所有評委的意見,發表對該場辯論的評語,包括分析兩隊的表現及優缺點,提出雙方需要改進的地方。由於時間限制,評語應言簡意賅。
6.主席宣佈結果,比賽結束。
三、辯論流程
本次比賽採用南審制,賽制具體環節和時間如下:
(一)開篇立論1.正方一辯發言,時間爲三分三十秒。論據內容充實清晰,引述資料恰當。2.反方四辯盤問正方一辯,時間爲一分三十秒,反方四辯手須針對正方一辯的立論進行鍼對性盤問。答辯方只能作答不能反問,而質詢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中止答辯方。3.反方一辯發言,時間爲三分三十秒。論據內容充實清晰,引述資料恰當。4.正方四辯盤問反方一辯,時間爲一分三十秒。正方四辯手須針對反方一辯的立論進行鍼對性盤問。
(二)駁論及對辯1.正方二辯針對對方立論作駁論,時間二分鐘。2.反方二辯針對對方立論作駁論,時間二分鐘。3.正方二辯對辯反方二辯,時間各一分三十秒,雙方以交替形式輪流發言,辯手無權中止對方未完成之言論。雙方計時將分開進行,一方發言時間完畢後另一方可繼續發言,直到剩餘時間用爲止。
(三)盤問及小結1.正方三辯盤問,時間二分鐘。三辯可以質詢對方任何辯手。(除了對方三辯)答辯方只能作答不能反問,而質詢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中止答辯方。2.反方三辯盤問,時間二分鐘。三辯可以質詢對方任何辯手。(除了對方三辯)答辯方只能作答不能反問,而質詢方有權在任何時候中止答辯方。3.正方三辯發言,時間一分三十秒。小結是對質詢環節的總結,需針對質詢時的交鋒內容與回答進行反駁。4.反方三辯發言,時間一分三十秒。小結是對質詢環節的`總結,需針對質詢時的交鋒內容與回答進行反駁。
(四)自由辯論1.自由辯論,時間各四分鐘。由正方開始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爲發言結束即爲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記時標誌,另一方辯手必須緊接着發言;若有間隙,累積時照常進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
(五)總結陳詞1.反方四辯總結陳詞,時間爲三分三十秒;2.正方四辯總結陳詞,時間爲三分三十秒。 本賽制解釋權最終歸由浙江省法科大學生競賽組織委員會所有。
四、辯論規則
(一)時間提示
當辯手發言時間剩餘3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示,用時滿時,以兩響鈴聲終止發言。辯手發言超過規定時間的,以違規處理。
(二)盤問規則
1. 對方選手提出問題時,被問一方必須回答,不得迴避,也不得反問。
(三)自由辯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