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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報到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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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是畢業生轉移人事檔案關係和戶口關係的憑證。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山東省報到證怎麼辦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東省報到證怎麼辦理

一、報到手續

畢業生報到是指畢業生在規定的期限內,持就業報到證等有關材料到在報到期限內,到用人單位或指定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或者實名登記等手續。用人單位將以“報到證”爲依據,接收畢業生並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口。

1、關於報到證

所謂“報到證”是由教育部統一印製經山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憑證,其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製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凡自行塗改、撕毀,一律作廢。

升學和緩派的學生沒有報到證。

報到證具有以下作用:

⑴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就業時,須持“報到證”,用人單位憑“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⑵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⑶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檔案轉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

⑷“報到證”一式兩聯,正聯由畢業生本人持有;副聯(白聯)全稱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副聯(白聯)裝入畢業生本人檔案。

⑸“報到證”由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交給用人單位,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

⑹“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的證明。其中的姓名必須與畢業生身份證中的姓名一致,單位名稱和單位所在地必須準確。需要注意的是,畢業生按時報到是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對自就業報到證簽發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去指定單位(部門)報到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不再爲其辦理就業手續。

2、畢業生報到流程

2016屆畢業生離校後,應當持就業報到證等有關材料,在報到期限內,到用人單位或指定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或者實名登記等手續。

畢業生報到或者實名登記,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就業報到證簽發到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

(2)就業報到證簽發回戶籍地的,畢業生應當到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實名登記。離校時以簽訂勞動合同、靈活就業證明、非派遣簽約等方式落實用人單位的,離校時未落實用人單位和離校後準備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應當登陸“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使用“山東高校畢業生離校未就業實名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實名管理服務系統”)向戶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實名登記。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委託親友持雙方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到現場辦理實名登記。

①省內院校畢業生離校時以簽訂勞動合同、靈活就業證明、非派遣簽約等方式就業的,使用“實名管理服務系統”,按系統提示在網上進行報到登記,填寫就業狀況、查詢檔案遷轉情況,辦理檔案託管等手續。

②省內院校畢業生離校時未落實用人單位(含離校後準備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且在離校前未進行實名登記的,使用“實名管理服務系統”,按系統提示在網上進行實名登記,填寫求職意願、服務需求,瞭解當地就業政策、就業資訊、查詢檔案遷轉情況,接受當地就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就業服務。

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不再辦理籤轉手續。

二、調整(二次派遣)與改派(7月18號以後辦理)

1、調整手續(二次派遣)

調整手續(又稱“二次派遣”)是指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簽發回戶籍地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三年內)落實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進行網上登記後,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其中,考錄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應當提供有關錄取或者聘用通知書。

①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用人單位的,完成就業情況網上登記後,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蓋章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

②省內院校畢業生在外省落實用人單位的,完成就業情況網上登記後,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和與省外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用人單位當地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接收證明、機關事業單位的錄取或者聘用通知書),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

2、改派手續

改派手續是指畢業生離校時已落實用人單位,且就業報到證也已簽發到用人單位的,在改派期內(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因特殊情況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就業協議,申請回戶籍地,或與新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並完成就業資訊網上登記後,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的就業手續。其中,考錄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應當提供有關錄取或者聘用通知書。

①省內院校畢業生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就業協議後回戶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就業協議證明,山東生源的到戶籍地市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非山東生源的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②省內院校畢業生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就業協議後在省內落實用人單位的,完成就業情況網上登記後,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就業協議證明、與新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新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③省內院校畢業生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就業協議後在外省落實用人單位的,完成就業情況網上登記後,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就業協議證明、與省外新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用人單位當地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接收證明、機關事業單位的錄取或者聘用通知書),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山東省人社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中心就業手續辦理地址:濟南市解放東路1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市場西樓一樓政務大廳聯繫電話:0531-88597896

三、戶口遷移與落戶

具體請諮詢學校保衛處

畢業生畢業後,應當及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

1.應屆已就業畢業生的落戶。

落實用人單位的省內院校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到單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落戶手續。

2.未就業畢業生的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縣級(含)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到家庭所在地辦理落戶手續。

四、其他手續辦理

1、就業報到證的遺失補辦手續

《報到證》是畢業生報到的重要憑證,要妥善保管。

《報到證》丟失的有效辦理期限爲畢業後三年內。

補辦程序如下:

(1)本人持相關證件到學院就業辦公室辦理《報到證》補辦證明。

(2)到檔案管理部門取出報到證副本。持個人檔案中的《報到證》副本到單位所在地報紙刊登遺失聲明。

(3)持報紙、學院開具的證明、《報到證》副本和畢業證到山東省人社廳畢業生就業處補辦。

2、畢業生放棄升學申請補發就業報到證手續

省內院校畢業生在就業方案中列爲升學的,不簽發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因特殊情況放棄升學的,應當向畢業學校提出補發就業報到證申請,由學校按以下程序辦理:

1.畢業生在升學當年9月1日前提出申請的,經學校批准後,將錄取通知書原件,送就業報到證簽發的就業主管部門辦理,並退回學院發放的升學補貼;

2.畢業生在升學當年底前提出申請的,由學校覈實情況後形成正式檔案,連同錄取通知書原件、錄取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取消該生學籍的證明,送就業報到證簽發的就業主管部門辦理。

畢業升學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補發就業報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