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報到證辦理與改派申請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畢業生派遣後兩年內可申請改派和補發《就業報到證》,時限爲自畢業生畢業日期(每年的6月30日)起的兩年之內,超過兩年者,不再受理申請調整改派及補發《就業報到證》。
二、調整改派程序
1、畢業生向所在系部提交本人書面申請材料;
2、所在系部簽署意見後上報學院招生就業處;
3、招生就業處審覈透過後,寫出書面意見上報省教育廳審批。
三、調整改派畢業生應提交的材料
1、個人書面申請及所在系部的相關證明材料
2、原接收單位同意調整改派或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新接收單位同意接收的意見,新簽訂的《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4、原《就業報到證》。
四、畢業生派遣後《就業報到證》遺失後,系用人單位原因遺失的需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書面證明;系畢業生本人原因遺失的.,需在當地公安部門或當地派出所掛失,並在報刊上登出“遺失證明”,本人再提出書面申請,上交學院招生就業處。
五、補辦《就業報到證》所需材料
1、檔案中的《就業報到證》存根
2、畢業生提交的材料
六、其他
1、申請調整改派的時間:每年7月至12月的第一週、1月至6月最後一週集中受理